淄博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有哪些

2024-06-03 09:21:12 (34分钟前 更新) 205 7375

最新回答

、提供材料
(一)公共材料:身份证、《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次性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除外)。提取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另需提供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或结婚证。
(二)按不同提取业务类型,分别增加提供以下材料:
1、购买一手房的,提供:购房发票或税控收据、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再次申请提取时,不再重复提供)、职工家庭户口簿(户籍证明)、单身的需开具单身证明(有效期为30天)、家庭成员(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的淄博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有效期为30天)。《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留存原件。
提取有效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一年以内。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证、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再次申请提取时,不再重复提供)、职工家庭户口簿(户籍证明)、单身的需开具单身证明(有效期为30天)、家庭成员(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的淄博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有效期为30天)。《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留存原件。
提取有效期限:契证或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登记日期一年以内。
3、在农村购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职工或配偶的农村户籍证明(或证明农村户口的户口簿)。
提取有效期限:《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日期一年以内。
4、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用地批准文件或《房屋所有权证》、规划部门建房批准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购买材料及施工费用要明细到项,下同)。
提取有效期限: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日期一年以内。
5、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住建部门批准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
提取有效期限: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日期一年以内。
6、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
提取有效期限: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日期一年以内。
7、离休、退休的,提供:离休、退休证或人社部门相关证明。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9、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10、分期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公共材料要求提供。
11、一次性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淄博市一次性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申请表》。已用自有资金提前还清的,另需提供《淄博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结清凭证》。
12、分期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提供:借款合同(已办理提取备案的,再次申请提取时不再重复提供);贷款银行盖章的还款对账单。若该笔商业贷款银行系非中心受托银行或异地金融机构,另需提供中国人民银行打印带有“征信中心”水印的“个人征信报告”。
13、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自行提取的,提供死亡证明、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1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户口在本市的,当失业满24个月未再就业时,方可申请办理;户口不在本市的,即时可申请办理。提供:解除劳动合
、提供材料
(一)公共材料:身份证、《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次性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除外)。提取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另需提供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或结婚证。
(二)按不同提取业务类型,分别增加提供以下材料:
1、购买一手房的,提供:购房发票或税控收据、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再次申请提取时,不再重复提供)、职工家庭户口簿(户籍证明)、单身的需开具单身证明(有效期为30天)、家庭成员(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的淄博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有效期为30天)。《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留存原件。
提取有效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一年以内。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证、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再次申请提取时,不再重复提供)、职工家庭户口簿(户籍证明)、单身的需开具单身证明(有效期为30天)、家庭成员(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的淄博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有效期为30天)。《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留存原件。
提取有效期限:契证或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登记日期一年以内。
3、在农村购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职工或配偶的农村户籍证明(或证明农村户口的户口簿)。
提取有效期限:《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日期一年以内。
4、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用地批准文件或《房屋所有权证》、规划部门建房批准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购买材料及施工费用要明细到项,下同)。
提取有效期限: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日期一年以内。
5、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住建部门批准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
提取有效期限: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日期一年以内。
6、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
提取有效期限: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日期一年以内。
7、离休、退休的,提供:离休、退休证或人社部门相关证明。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9、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10、分期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公共材料要求提供。
11、一次性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淄博市一次性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申请表》。已用自有资金提前还清的,另需提供《淄博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结清凭证》。
12、分期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提供:借款合同(已办理提取备案的,再次申请提取时不再重复提供);贷款银行盖章的还款对账单。若该笔商业贷款银行系非中心受托银行或异地金融机构,另需提供中国人民银行打印带有“征信中心”水印的“个人征信报告”。
13、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自行提取的,提供死亡证明、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1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户口在本市的,当失业满24个月未再就业时,方可申请办理;户口不在本市的,即时可申请办理。提供:解除劳动合
馨阳北京 2024-06-03
1.首先提取证明(需要到建行支行公积金专柜购买),单位加盖公章2.提取申请书(建行支行公积金专柜上提取时直接填写的,不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另,网上下载的不可以使用)3.外省市员工离职证明,可以让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4.身份证5.户籍原件
1.首先提取证明(需要到建行支行公积金专柜购买),单位加盖公章2.提取申请书(建行支行公积金专柜上提取时直接填写的,不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另,网上下载的不可以使用)3.外省市员工离职证明,可以让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4.身份证5.户籍原件
筱晓鱼T3Y 2024-05-19

扩展回答

热门问答

装修专题

页面运行时间: 0.16854000091553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