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人及其配偶一次性还清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应提供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同时申请的,还须提供抵押合同;
(二)借款人及其配偶申请逐月提取还贷的,应提供借款合同,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同时申请的,还须提供抵押合同;
(三)借款人及其配偶还清购买自住住房商业性贷款本息的,应提供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清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现房须提供)或借款合同(期房须提供),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同时申请的,还须提供《房屋共有权证》或抵押合同。
在本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支付房租的,还须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合同)、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发票(开票日期起一年内提取有效)。新就业人员应提供本人的学校毕业证明(毕业时间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不得超过5年),外来务工人员应提供户籍证明。
属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属特困职工的提供有效期内的《特困职工证》。
失业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还须提供《就业登记证》。
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且户籍不在本市或户籍迁出本市的,还须提供户籍证明、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职工出境定居的,还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职工退休的,还须提供退休证;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职的,还须提供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
职工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治疗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还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证明或出院小结、医疗费用发票,职工配偶或子女还应提供身份关系证明。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还须出具职工死亡证明、提取人与死亡职工的身份关系证明或受遗赠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