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谁清楚

2024-05-21 15:37:28 (10分钟前 更新) 88 5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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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单位带着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公积金中心去提。需要带的东西有  身份证  公积金卡  房照  公证书(还是合同来着)  据说还要带着还房贷的银行卡扣款明细,反正过程特简单,10分钟就出来了,钱要10个工作日内达到公积金的卡里。
 希望能够帮到您
从本单位带着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公积金中心去提。需要带的东西有  身份证  公积金卡  房照  公证书(还是合同来着)  据说还要带着还房贷的银行卡扣款明细,反正过程特简单,10分钟就出来了,钱要10个工作日内达到公积金的卡里。
 希望能够帮到您
安哥拉天使 2024-05-21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流程图
 申请、单位初审→中心审核、审批→支付
 (二)流程图说明
 1、申请。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单位对职工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并出具证明。
 2、中心审核、审批。职工向住房公积金提供如下需审核资料: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
 (2)建造自住住房的,应提供规划、国土资源、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质量鉴定证明;
 (4)职工退休的,提供本人的退休证明;
 (5)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的,提供劳动部门或所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迁出本省(市)的,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
 (1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焦作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12)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困难的,提供单位及有关部门的证明;
 (13)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提供职工死亡证明、与死亡职工身份关系证明或遗赠证明。
 2、审核、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对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
 3、支付或退回。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决定是否准予提取。如准予提取,通知申请人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办理支付手续;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三)该项工作依据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管理办法》
 (四)资料存档
 职工个人提取申请及相关材料在业务大厅长期保存。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流程图
 申请、单位初审→中心审核、审批→支付
 (二)流程图说明
 1、申请。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单位对职工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并出具证明。
 2、中心审核、审批。职工向住房公积金提供如下需审核资料: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
 (2)建造自住住房的,应提供规划、国土资源、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质量鉴定证明;
 (4)职工退休的,提供本人的退休证明;
 (5)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的,提供劳动部门或所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迁出本省(市)的,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
 (1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焦作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12)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困难的,提供单位及有关部门的证明;
 (13)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提供职工死亡证明、与死亡职工身份关系证明或遗赠证明。
 2、审核、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对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
 3、支付或退回。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决定是否准予提取。如准予提取,通知申请人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办理支付手续;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三)该项工作依据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管理办法》
 (四)资料存档
 职工个人提取申请及相关材料在业务大厅长期保存。
小熊加旺旺 2024-05-10
提取流程:
  1、职工携所需材料(参见“办事指南-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转移指南”)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使用科审批。
  2、中心人员收件、审核,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的审批打印“审批表”,并向银行发起电子授权。
  3、职工凭审批后的材料到银行专柜填写“支取凭证”或“转移凭证”,办理提取或转移手续。
  4、审批材料由中心、银行分别存档,职工将相关单证报单位入账。
  希望对你有用!
提取流程:
  1、职工携所需材料(参见“办事指南-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转移指南”)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使用科审批。
  2、中心人员收件、审核,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的审批打印“审批表”,并向银行发起电子授权。
  3、职工凭审批后的材料到银行专柜填写“支取凭证”或“转移凭证”,办理提取或转移手续。
  4、审批材料由中心、银行分别存档,职工将相关单证报单位入账。
  希望对你有用!
wongjackson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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