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式家具一般被史学家划分为早、中、晚三期。最早的京式家具,实际上是苏广两地进贡的精品家具;中期的京式家具,多指全国被召入宫的能工巧匠专事木作而成的家具,其特点是“皇气”十足,一般规格要比明代家具宽大,家具雕刻的范围更是随之增加,在造型上追求雄浑、稳重、繁缛与华丽的风格。清造办处的工匠主要来自苏州和广州,因此,在宫廷式样的总体设计上,有不同的工匠所做的家具又有一定程度的倾向性,即在京式家具之中常常能表现出“苏味”和“广味”来。这是京式家具对“广式”和“苏式”兼而有之的重要原因之一;晚期京式家具是指达官显贵散落的京式家具被民间仿效而成的,即仿宫廷家具。因为它们出自粗活工匠之手,质量与艺术上远不及中、早期的京式家具,“京”味已差了很多,特别是在家具图案的雕饰上,任意性很大,常常走形,从而失去了真正京式家具的价值。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