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地字【1988】第015号对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进行了明确:(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缴纳;(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3)土地使用权未明确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一般所说房产原值,指房产的原始入账价值,一般是不需要计算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而现行房产税政策提出了“应税房产原值”。具体为:
1.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
2.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