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晓得宅基地如何继承

2024-06-14 02:55:01 (51分钟前 更新) 455 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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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可以继承,如果没有房产,宅基地收归集体。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都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拥有宅基地。所以,不能直接继承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但是,可以继承父母在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于“房随地走,房地统一”,继承了父母的房屋,也就自然对该房屋所占宅基地享有使权。
房产可以继承,如果没有房产,宅基地收归集体。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都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拥有宅基地。所以,不能直接继承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但是,可以继承父母在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于“房随地走,房地统一”,继承了父母的房屋,也就自然对该房屋所占宅基地享有使权。
lostangelus 2024-06-14
首先,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制的财产,其所有权是不能由你继承的。但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两个概念,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可以流转的,其中就包括继承。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你父亲声明由你继承的应该是他个人的合法财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现在,你的户口并未迁出户籍所在地,那么在继承土地上建筑物的同时也应享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必须到老宅所在地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土地变更手续。
首先,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制的财产,其所有权是不能由你继承的。但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两个概念,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可以流转的,其中就包括继承。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你父亲声明由你继承的应该是他个人的合法财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现在,你的户口并未迁出户籍所在地,那么在继承土地上建筑物的同时也应享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必须到老宅所在地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土地变更手续。
会发光的欧巴i 2024-06-05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
pinkyoyo0403 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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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宅基地房屋

.........我现在要搞继承...可是我母亲在1998年把房子的名字转回她自己...但我手上的那份却是我母亲的名字..这房子是用我的名字申请建的..这房子是在我父过世后才建的.可是在国土所那份底证还是我的名字.母在2000年也过世了......留下宅基地房屋一栋,父在1993年过世了我今年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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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宅基地房屋继承

所以宅基地证还是我爸的名字,按规定可以有两套宅基地住房,后来我结婚后分户了?我弟弟要继承此房的一半我不愿意该如何办,此房办理门牌号时就用我的名字登记的,因为我已不是农业户口,后来我们兄弟俩户口都农转非了,此房的使用权归我还是归我弟弟(弟弟还有老房子)我家兄弟俩个,父亲在我们10岁时就申请了这块地,房子是2000年才造的当时是我拿了大部份的钱(无出资证明)给父母造的,不能转为我的.我想请问我父亲要是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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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房继承有谁清楚

我外公过世已有一年多,留下几间农村宅基地房,使用权证上是我外公的名字,我舅舅是城市户口,他要继承的话,是不是要在规定年限内办理相应手续?何种手续?过时不办是不是会失去继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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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屋及宅基地继承

我奶奶于2003年去世,现在已是2008年,在继承法第八条“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有前后院(应是宅基地),我父亲的哥哥它有权继承,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我爷爷于2005年去世,前后均分.5间是我父亲的名字,且他是知情的,谢谢,在我父亲去世期间我奶奶。但是,2,其时效期是多长,我父亲的哥哥却提出要继承我爷爷的房屋及我父亲房屋的一部分.5间是我爷爷的名字,我父亲房屋的一部分吗,麻烦您了,不得再提起诉讼,我父亲于2000年去世。
内容有些繁琐:
我农村老家有四间房:
情况是这样的,是否可认为期拆讼期已过,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对于它的时效期二年,其中1。还有宅基地可分割吗,根据房屋的大小、爷爷均未提出要继承我父亲房屋的一部分,我想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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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和宅基地的继承

究竟怎么样才能保住宅基地呢,说是给我妈,那么如果外婆不在了[当我没说过],我妈应该是能继承屋子吧,然后据说由于不是本村村民所以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继承?像我妈这种情况,地上有一间房屋,有一块宅基地,是这样吗?还是说可以再继承屋子后到相关部分争取宅基地的变更,到时候我妈什么都没了也只能接受吗,十年前就到公证了?那么村子肯定会收回宅基地吧,那时我妈也早就迁到别的地方了外婆是某村村民
问题补充:郁闷我妈还是城镇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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