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级标准: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2、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1)根据行业需要,建筑、市政公用、水利、电力(限送变电)、农林和公路行业设立工程设计丙级资质; 2)建筑行业根据需要设立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3)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根据需要按规定设置等级。3、设计承担业务范围。承担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工程设计业务,承担与资质证书许可范围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咨询与管理服务业务。承担业务的地区不受限制。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承担各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但在承接工程项目设计时,须满足本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承担其取得的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