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设防烈度和抗震等级 地球上的地震有强有弱,同样大小的地震,造成的破坏不一定相同;同一次地震,在不同的地方造成的破坏也不一样。烈度与震级就是用来衡量地震强弱的两把“尺子”。这两把 “尺子”,人们往往容易弄混,不光国内外的某些报刊有时也会把他们弄错,就连我们这些工程技术人员也经常把他们弄错。 震级是衡量地震本身大小的一把“尺子”, 地震烈度是衡量地震影响和破坏程度的另一把“尺子”。 震级反映地震本身的大小,只与地震释放的能量多少有关;而烈度则反映的是地震的后果,一次地震后不同地点烈度不同。一次地震只有一个震级,但它所造成的破坏,在不同的地区是不同的。也就是说,一次地震,可以划分出好几个烈度不同的地区。打个比方,震级好比一盏灯泡的瓦数,烈度好比某一点受光亮照射的程度,它不仅与灯泡的功率有关,而且与距离的远近有关。 一般而言,震中地区烈度最高,随着震中距加大,烈度逐渐减小。例如,1976年唐山地震,震级为7.8级,震中烈度为十一度;受唐山地震的影响,天津市地震烈度为八度,北京市烈度为六度,再远到石家庄、太原等就只有四至五度了。 震级和震中烈度的经验关系: M=0.58I+1.5或I=1.3*M (M——为震级; I——为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