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准地价即土地初始价,也称城市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业、居住、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法定最高年期的土地使用权价格,并由市、县及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
地价是土地在买卖、出让和转让等交易活动中所表现出的价格,
是土地资产属性的直观反映。
而基准地价是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不同级别的土地或者土地条件相当的匀质地域,按照商业、居住、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的,并由市、县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是各用途土地的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对应的使用年期为各用途土地的法定最高出让年限,由政府组织或委托评估,评估结果须经政府认可。
基准地价不是具体的收费标准。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宗地价格,是以基地价为基础,根据土地使用年限、地块大小、形状、容积率、微观区位等因子,通过系统修正进行综合评估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