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确定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额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相关数据计算,2016年度济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和最低分别为3900元和135元,比2016年上涨160.8元和13元。
最低月缴存额上涨13元
从7月份开始,我市按照控高保低的原则进行每年一次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最高月缴存额为单位和个人各1950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免税月缴存额度为单位和个人各1394元;按照济南市2016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的最低月缴存额度为单位和个人各67.5元。
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属地化管理的实际情况,确定以省属职工平均工资3倍为最高缴存基数计算最高缴存额。2016年度全市省属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5004元,单位和职工每月缴存不得超过1950元(65004/12×3×12%)。个人和单位月缴存额合计最高为3900元,每月单位和个人缴存额各在1394元以下的可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