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哈尔滨住房公积金基数是多少

2024-05-25 05:28:29 (18分钟前 更新) 125 3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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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哈尔滨住房公积金基数:一: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其它单位缴存比例高于12%的部分,应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纳税;缴存比例下限不得低于6%。二:对于单位及职工个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口径应按照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统制字(1990〕1号)要求执行。三:标准还指出,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招商引资或引进人才的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过26252元。希望可以帮到你!
2016年哈尔滨住房公积金基数:一: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其它单位缴存比例高于12%的部分,应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纳税;缴存比例下限不得低于6%。二:对于单位及职工个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口径应按照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统制字(1990〕1号)要求执行。三:标准还指出,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招商引资或引进人才的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过26252元。希望可以帮到你!
丹凤眼女汉子 2024-05-25
一、缴存基数(一)各缴存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为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年工资总额÷12)。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口径应按《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的通知》(二)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按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二、缴存比例2016年度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8-12%。谢谢
一、缴存基数(一)各缴存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为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年工资总额÷12)。月平均工资总额计算口径应按《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的通知》(二)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按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二、缴存比例2016年度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8-12%。谢谢
luclmars明尼苏达 2024-05-11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黑建保〔2008〕1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哈尔滨市统计局公布的相关数据,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调整我市2016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现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计算口径  1.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口径应按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统制字〔1990〕1号)要求执行。  2.单位录用的新参加工作职工,缴存基数按照实际发放月份的工资计算。  3.新调入的职工,缴存基数按其调入单位实际发放月份的工资计算。  二、缴存基数下限、上限及其缴存额上限  201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哈尔滨市2016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市区1160元/月;呼兰区、阿城区1050元/月;五常市、双城市、尚志市900元/月;巴彦县、延寿县、木兰县、通河县、宾县、依兰县、方正县850元/月),上限为2016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三倍12,888元、月缴存额上限为3,093元。  三、调整时间  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应于2016年6月15日至9月30日到所在辖区住房公积金办事处办理基数调整业务,2016年1月1日至基数调整日期间的差额应进行补缴。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黑建保〔2008〕1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哈尔滨市统计局公布的相关数据,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调整我市2016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现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计算口径  1.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口径应按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统制字〔1990〕1号)要求执行。  2.单位录用的新参加工作职工,缴存基数按照实际发放月份的工资计算。  3.新调入的职工,缴存基数按其调入单位实际发放月份的工资计算。  二、缴存基数下限、上限及其缴存额上限  201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哈尔滨市2016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市区1160元/月;呼兰区、阿城区1050元/月;五常市、双城市、尚志市900元/月;巴彦县、延寿县、木兰县、通河县、宾县、依兰县、方正县850元/月),上限为2016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三倍12,888元、月缴存额上限为3,093元。  三、调整时间  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应于2016年6月15日至9月30日到所在辖区住房公积金办事处办理基数调整业务,2016年1月1日至基数调整日期间的差额应进行补缴。
摇滚小青蛙 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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