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求助装修怎么用住房公积金

2024-05-26 17:53:52 (52分钟前 更新) 163 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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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可以装修房子,但是需要大修才能提取。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公积金提取可以装修房子,但是需要大修才能提取。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蓝色天机 2024-05-26
住房公积金贷款装修的话具体要看当地的政策的,每个地方都不一样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申请贷款当月之前,个人和所在单位    连续、按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职工,可以申请贷款。  申请贷款时申请人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其他合法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建住房证明材料;  
(4)同意使用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5)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这也是我在一家网络贷款公司数银在线看到相关信息的,它上面有很多产品,就像走进了一个贷超市,它们可能为客户直接匹配到最适合的,最优惠的产品的,放款时间只要7个工作日就可以拿现金的,还有你贷款成功之前不会收取任何费用的。建议你去咨询下下,可能有你想要信息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住房公积金贷款装修的话具体要看当地的政策的,每个地方都不一样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申请贷款当月之前,个人和所在单位    连续、按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职工,可以申请贷款。  申请贷款时申请人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其他合法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建住房证明材料;  
(4)同意使用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5)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这也是我在一家网络贷款公司数银在线看到相关信息的,它上面有很多产品,就像走进了一个贷超市,它们可能为客户直接匹配到最适合的,最优惠的产品的,放款时间只要7个工作日就可以拿现金的,还有你贷款成功之前不会收取任何费用的。建议你去咨询下下,可能有你想要信息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mengjia097 2024-05-19
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  程序  1.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分口负责人初审------营业厅负责人核实------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汇总报财政局核实拨款----------财务科支付  2.非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营业厅负责人初审-------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支付  二、  提取所需材料  a、  购买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看原件留复印件)  b、  离、退休:个人申请,单位证明,离、退休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c、  在职死亡:委托提取人身份证明,提取人单位证明,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d、  自建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建房审批手续(准建证原件及复印件)  e、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有关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f、  出境定居: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出境定居证明  g、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个人申请,单位证明  公积金的支取使用:  1、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变业满五年的;  5、出国、出境定居的;  6、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7、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尚不足的,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去管理中心办理  。以上的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到您。
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  程序  1.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分口负责人初审------营业厅负责人核实------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汇总报财政局核实拨款----------财务科支付  2.非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营业厅负责人初审-------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支付  二、  提取所需材料  a、  购买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看原件留复印件)  b、  离、退休:个人申请,单位证明,离、退休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c、  在职死亡:委托提取人身份证明,提取人单位证明,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d、  自建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建房审批手续(准建证原件及复印件)  e、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有关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f、  出境定居: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出境定居证明  g、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个人申请,单位证明  公积金的支取使用:  1、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变业满五年的;  5、出国、出境定居的;  6、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7、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尚不足的,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去管理中心办理  。以上的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到您。
blueberry317 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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