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房自住的; (四)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五)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六)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