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规定为,单位和职工各8%-12%,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都是。
缴存未达到上限比例的,可以继续调整。若提高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最高不得超过各12%。
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也可视情况申请调低。不过降低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最低不得低于各8%。因单位生产经营困难,经审批,缴存比例可以下调至8%以下,但最低不得低于5%,且有效期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单位经济效益转好,应提高缴存比例;如需继续按降低后的比例缴存的,应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各地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7700元,职工本人缴存的月工资基数超过最高限额的按最高限额计算,不到最高限额的按实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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