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
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可以达到12%。2001年1月1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5%比例缴存,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5%比例缴存。
缴存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且不高于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市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的5倍。
缴存额度
每年1月1日起,单位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规定的缴存比例,核定、调整一次单位与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