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规定:
1、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块,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小于0.75m2,厚度不得小于5mm。
2、在钻孔中敷设的电缆不能与主接地极连接时,应单独形成一分区接地网,其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
3、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1)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2)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3)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4)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5)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