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原则:1、合理用电、计划用电、节约用电。2、公司用电装表计量。3、分配用电指标保证全公司职工工作、生活的基本需要和用电费用的节约。4、公司按每度电元计算。A、(5-10月)空调按每天运行6小时计算,电脑、复印机按每天运行8小时计算,传真机按24小时计算,电灯按每天阳面4小时、阴面每天6小时计算。B、(11-4月)空调禁止使用,电脑、复印机、传真机同上,电灯按每天阳面6小时计算,阴面每天按8小时计算。二、管理职责:1、后勤部负责制定办公室、生活区用电额度、制定相关的制度交纳电费。2、设备动力组负责全公司内的电器安装、检修、抄表工作。3、财务部负责收取双职工平房的电费,相关金额见《关于职工住宿收费标准的管理程序》和各部门的额外电量电费。4、后勤部负责对其职责部门的用电情况进行监督。三、规定内容与要求;1、办公楼用电量由各部门领导严格掌握、大型用电设备应严格分配开关时间,做到合理安排。2、办公楼所核定电量内不包括各部门自行添置的生活用电设施(如:电水壶、饮水机、音响等)。3、办公楼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用电量超标的部分,月底由后勤部与设备动力组共同核实,由后勤部出超出电量数据单转财务部门,由财务部根据超出电量数据单从该办公室使用人工资中扣除超额电费。4、各办公室电量由各办公室使用人确认,部门经理签字。5、凡有出差任务的同志,公司月底根据人事出差证明按天数扣除相应电费(用电量超出时)。6、宿舍区每间宿舍由后勤部核定电量指标,此电量只供基本照明,如有超标现象,由宿舍人员平均分担额外电量电费。7、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炉、电取暖器等高耗电自备电器,以免线路超负荷。8、住宿人员个人添置电器应征得同住人同意,如未征得他人同意,造成房间用电超标,所超用电费用由电器所有人支付。9、宿舍内如造成他人不能用电的,由宿舍管理员出罚单,后勤部确认后交财务部并在责任人工资中扣除相应款项用于购买用电。10、用电人在离开房间时一定要关闭电灯、空调、电脑等用电设施、设备,如未关闭以上电器造成火灾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