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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都包括哪些内容要注意哪些方面-其它装修-装修知道-北京好谷装修网

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都包括哪些内容要注意哪些方面

2024-06-17 18:47:54 (37分钟前 更新) 376 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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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青岛城阳宝龙城市广场1#商业部分精装修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防渗漏、供热、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9号令执行。
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如下:
1、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为五年;
3、装修工程为二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二年;
5、供热及供冷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保修期为总承包工程竣工证书发出/实际竣工日期后的24个月。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从工程保修款冲抵。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法,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工程价款总额的3%。
五、其他
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各单位工程保修期满前,由发包人、监理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对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由工程师发出整改指令,承包人必须按照工程师的整改指令,对存在的缺陷或其他不合格之处进行整改和修复,直至工程师满意为止。
2、保修金返还时间: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十五天内无息退还。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青岛城阳宝龙城市广场1#商业部分精装修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防渗漏、供热、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9号令执行。
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如下:
1、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为五年;
3、装修工程为二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二年;
5、供热及供冷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保修期为总承包工程竣工证书发出/实际竣工日期后的24个月。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从工程保修款冲抵。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法,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工程价款总额的3%。
五、其他
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各单位工程保修期满前,由发包人、监理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对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由工程师发出整改指令,承包人必须按照工程师的整改指令,对存在的缺陷或其他不合格之处进行整改和修复,直至工程师满意为止。
2、保修金返还时间: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十五天内无息退还。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赵家小燕儿 2024-06-17
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具体的装饰装修质量保修内容和范围双方约定如下:
二、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年月日起计算。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漏为五年;
2.装饰装修工程最低保修期为二年;
3.约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1.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施工质量问题,承包人应无条件进行维修。
2.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三日内派人修理。
3.保修期内如属发包人使用不当造成装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收费。
四、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具体的装饰装修质量保修内容和范围双方约定如下:
二、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年月日起计算。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漏为五年;
2.装饰装修工程最低保修期为二年;
3.约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1.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施工质量问题,承包人应无条件进行维修。
2.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三日内派人修理。
3.保修期内如属发包人使用不当造成装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收费。
四、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睡不死也睡 2024-06-14
家装保修书甲方:乙方:为保证室内装修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的正常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和国家、肇庆市有关管理规定以及双方签订的“室内装修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工程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的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本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合同中约定的内装修工程,以及虽未列明但工程合同中约定的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其他工程。对于甲乙双方工程招标选定施工单位/供货单位的分包工程及材料设备供货的保修工作,乙方应负责组织督促相应分包单位、供货单位及时完成保修工作。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1.设备、材料、构配件质量问题。
2.施工、安装质量问题。
3.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其他问题。对于上述内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及合同约定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二、质量保修期本工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且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本合同工程质量保修年限为2年,其他涉及工程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各分部工程对应专业工程保修期年限根据各分部工程对应的以下内容进行质量保修期的约定,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5年;
3、采暖、供冷系统工程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和通风工程为2年;
5、装饰装修工程为2年;
6、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本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甲方、物业公司或者甲方授权的其他管理单位应当向乙方发出保修通知。乙方接到保修通知后24小时内,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并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物业公司或者甲方授权的其他管理单位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同时书面通知乙方。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等),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由乙方原因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原因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事故责任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乙方实施保修。因乙方责任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坏,修理费用由甲方在此保修工作完成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
4.如乙方不能按照本保修书约定履行保修义务,则甲方有权利自行确定其他有资质的单位承担保修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支付给保修工作的承担单位。
四、质量保证金的留取本工程双方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合同结算价款的5%。由甲方在工程施工合同中直接留取合同结算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
五、质量保证金的返还自本工程竣工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内,如乙方履行了本保修书约定的相应义务,则本质量保证金分两期无息返还。该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两年内若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负全部维修责任。若乙方未能履行保修责任,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聘请第三方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在当期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概由乙方支付。自本工程竣工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且无任何质量遗留问题,甲方在收到乙方请款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工程结算总造价的3%;自本工程竣工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且无任何质量遗留问题,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书面请款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即使工程质量保证金部分或全部返还乙方,乙方的保修责任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
六、其他本质量保修书签订后,原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质量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并成为本质量保修书的一部分。本质量保修书有效期限至甲乙双方履行完保修书约定的义务之日起失效。本保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同具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仅供签署)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约代表人(签字):或签约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家装保修书甲方:乙方:为保证室内装修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的正常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和国家、肇庆市有关管理规定以及双方签订的“室内装修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工程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的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本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合同中约定的内装修工程,以及虽未列明但工程合同中约定的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其他工程。对于甲乙双方工程招标选定施工单位/供货单位的分包工程及材料设备供货的保修工作,乙方应负责组织督促相应分包单位、供货单位及时完成保修工作。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1.设备、材料、构配件质量问题。
2.施工、安装质量问题。
3.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其他问题。对于上述内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及合同约定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二、质量保修期本工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且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本合同工程质量保修年限为2年,其他涉及工程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各分部工程对应专业工程保修期年限根据各分部工程对应的以下内容进行质量保修期的约定,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5年;
3、采暖、供冷系统工程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和通风工程为2年;
5、装饰装修工程为2年;
6、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本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甲方、物业公司或者甲方授权的其他管理单位应当向乙方发出保修通知。乙方接到保修通知后24小时内,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并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物业公司或者甲方授权的其他管理单位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同时书面通知乙方。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等),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由乙方原因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原因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事故责任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乙方实施保修。因乙方责任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坏,修理费用由甲方在此保修工作完成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
4.如乙方不能按照本保修书约定履行保修义务,则甲方有权利自行确定其他有资质的单位承担保修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支付给保修工作的承担单位。
四、质量保证金的留取本工程双方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合同结算价款的5%。由甲方在工程施工合同中直接留取合同结算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
五、质量保证金的返还自本工程竣工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内,如乙方履行了本保修书约定的相应义务,则本质量保证金分两期无息返还。该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两年内若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负全部维修责任。若乙方未能履行保修责任,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聘请第三方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在当期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概由乙方支付。自本工程竣工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且无任何质量遗留问题,甲方在收到乙方请款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工程结算总造价的3%;自本工程竣工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且无任何质量遗留问题,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书面请款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即使工程质量保证金部分或全部返还乙方,乙方的保修责任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
六、其他本质量保修书签订后,原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质量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并成为本质量保修书的一部分。本质量保修书有效期限至甲乙双方履行完保修书约定的义务之日起失效。本保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同具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仅供签署)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约代表人(签字):或签约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恰恰小资 2024-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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