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我要市房管局的号码做什么?更何况是合法性存疑的所谓“信访处”,我才懒得记这种无聊的号码。政府信息公开是各区房管局应尽职责和义务,我会学好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每一条与武汉市房管局的有关的条、款、项,规范他们的行政行为。同时也会让每个区的区政府直接面对我的申请。张国安调研员的手真的能够伸得那么长吗?我专门咨询过某区政府的领导(看来这个区的区政府并非武汉市房管局的下级):武汉市房管局能够作为你们的上级做三级终结吗?该区的领导对此嗤之以鼻。
对于武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我邮寄信息公开申请及控告信已远远超过15各缉恭光枷叱磺癸委含莲工作日。如果周一武汉编委仍然没有答复,我将按照法律赋予我的权利来行。我的网名叫:权利和义务。其含义就是我的权利,他们的义务。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