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句话说。
为什么地下室可以,因为规范有明确规定、半地下建筑,地上部分绝对不行,规范明确规定了一般情况下.:
首先,明显不在定义中.当平面上有2个或2个以上防火分区相邻布置时明确告诉你,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1个通向相邻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地下。
两个防火分区之间的连通门、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为什么这么说,你要搞清楚什么是安全出口.,但必须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每个防火分区至少要有两个安全出口,借用相邻防火分区作为辅助疏散,不能当作“安全出口”使用。
其次?规范中定义为,只有地下室可以借用相邻防火分区作为第二疏散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