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方法如下:
1.平均年限法 年折旧率=(1-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原值*月折旧率
2.年数总和法 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总和*100% 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折旧额
一、计入固定资产。如果装潢费用占原房屋价值的20%以上,或装潢改变了房屋的用途,或显著延长了房屋的寿命,可将装潢费计入固定资产,与原固定资产一起,于装潢次月起将(装潢费+固定资产原账面价值)在固定资产剩余使用年限内折旧。二、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如果装潢金额较大,使用期较长,可将装潢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于计入当月开始摊销,摊销年限可参照预计装潢后房屋的使用年限进行。三、直接计入当期费用如果装潢费与企业总资产等相比,金额实在是很小,也可直接于当月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