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2015
1、中低收入家庭申请条件:
1.具有江南六区户籍满5年的城镇居民;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
4.家庭人均财产在规定标准以下;
5.家庭车辆在规定标准以下。
年满35周岁的单身个人可参照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申请公租房。
2、新就业人员申请条件:
1.具有南京户籍;
2.获得大中专院校本科及以上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
3.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规范、完备,并有稳定收入;
4.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年及以上;
5.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3、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
1.在本市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
2.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5年及以上;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
4.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不得申请公租房的情况:
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如果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在本市有房产登记、交易行为的,或申请人父母、成年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的,不得申请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