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管标准
1.2外形尺寸及允许偏差
1.2.1管材的外径和壁厚尺寸按表3规定。
1.2.2管材的外径允许偏差按表4规定。
1.2.3管材的壁厚允许偏差按表5规定。
1.2.4管材长度及其允许偏差规定如下:
1.2.4.1不定尺长度外径小于或等于10mm,供应长度为1000~7000mm:外径大于100mm,供应长度为500~6000mm:外径30mm以下,壁厚3mm以下的管材可供应圆盘管,其长度不应短于6000mm。
1.2.4.2定尺或倍尺长度定尺或倍尺长度(在合同中议定)应在不定尺范围内,其长度允许偏差为+15mm。倍尺长度应加入锯切分段时的锯切量,每一锯切量为5mm。
1.2.5经双方协商,可供应其他规格和允许偏差的管材。
1.2.6管材端部应锯切平整,但许可有轻微的毛刺。切口在不使管材长度超出允许偏差的条件下.许可有下列规定的倾斜:
外径小于或等于50mm……2mm
外径大于50~100mm……4mm
外径大于100~170mm……5mm
外径大于170mm……10mm
1.2.7管材弯曲度规定如下:对于成盘供应的管材和各种尺寸的直条软管的弯曲度不作规定。直条供应的硬管和半硬管其弯曲度不应超出表2的规定。总弯曲度不应超过每米许可弯曲度与总长度(米)的乘积。
1.2.8管材不圆度规定如下:
1.2.8.1管材的不圆度和壁厚不均,不应超出外径和壁厚允许偏差。但属下列两种情况之一者,其短轴尺寸不应小于公称外径的95%。
a.拉制软管外径与壁厚之比不小于15者;
b.拉制硬管和半硬管外径与壁厚之比不小于25者。
1.2.8.2成盘供应的拉制管,其短轴尺寸不应小于公称外径的90%。
1.3标记示例
例1:用T2制成的、外径40mm、壁厚3.5mm的高级硬态管标记为:
管T2Y高 φ40×3.5 GB 1527-87
例2:用TUl制成的、外径50mm、壁厚3mm的普通级软态管标记为:
管TUlMφ 50×3 GB 1527-87
2 技术要求
2.1管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5231-85《加工铜——化学成分和产品形状》中T2、T3、TUl、TU2、TPl、TP2的规定。
2.2管材的室温纵向力学性能应符合表6的规定。
2.3管材于退火(磷脱氧铜管在氢气中退火)后作压扁试验,压扁后内壁距离等于壁厚。
2.4管材外径不小于30mm者,应在退火后进行卷边试验,卷边角度为90。 ,卷边宽度为管材内径的25%(不应超过25mm)。
2.5用于压力下工作的管材,应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计算按下式进行。但是,除非特殊指定压力外,管子不必要在高于6.86MPa(70kgf/cm2 )的压力下进行试验。
p= (2S - t) / D - 0.8t,
式中:P--试验水压力,MPa(kgf/cm2 ):
t——管材壁厚,mm;
D——管材外径,mm;
S——材料的允许应力,纯铜的允许应力为41.2MPa(4.2kgf/mm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