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书面催告开发商交付房屋 法律规定如果开发商迟延交房的,买房人主张解除购房合同必须先催告,催告后经过三个月开发商仍然不交房的,方可以退房。所以在办理交接时一旦开发商拒不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则买房人应当及时书面催告开发商交付房屋。如果开发商在收到《催告函》后三个月仍然不能交房的,则买房人可以要求退房,并可要求退还购房款,同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不要轻易接受房屋 有些购房者在办理交接时,明知开发商没有相应的证明文件,因为急于装修入住,仍然接受房屋的,在法律上则被视为交付。此后再以开发商长时间没有出示相应证明文件要求解除合同的,将不被法院接受。 有些开发商在把那里交接时,会要求买房人签署房屋交接单。在签署这类文件时,一定要仔细看清房屋交接单上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