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产品表面即产品所有可视面不允许有任何深度、长度、宽度的划痕、破损、碰伤、污染、坑洞、以及补灰等缺陷。
1.2所有板面的颜色、纹样、亮度、光洁度、纹理方向必须符合合同和图纸并以封存的样板作为支持。
1.3产品包装前,必须使用清洁剂进行清洁,不允许存在污迹及清洁剂擦拭后产生的痕迹。也不允许存在灰尘和明显的指纹。
1.4对板面的装饰性修补,只限于产品的内侧,其缺陷深度虽不能量化,但以正常视力在750mm的距离目视判断不明显为止,且长度不超过150mm。
1.5对产品的装饰性修补必须尽可能匹配产品的颜色。
1.6使用者可能接触的地方不能有锋利的边角、钉、刺、裂片等可使人受伤或衣物受损的地方。
1.7螺丝必须必须垂直并恰当地旋紧。松动和突起和脱落的螺丝,不予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