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验收流程有哪些

2024-05-13 13:43:14 (47分钟前 更新) 455 6093
请问建筑验收流程有什么?一般建筑在几个几点之间需要验收的?流程步骤分别是什么?有什么标准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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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竣工验收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
   2、建设、施工、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2)、检查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
   (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包括水压、通电、排污主管通球、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层高、方正度等。
   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综合验收结论,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验收组人员分别签字、单位盖章;
   5、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组将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6、当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整改的质量问题,验收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验收组人员分别签字,但各单位不加盖公章。验收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并委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各单位公章;
   7、当竣工验收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协商不成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商裁决。
1、由竣工验收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
   2、建设、施工、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2)、检查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
   (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包括水压、通电、排污主管通球、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层高、方正度等。
   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综合验收结论,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验收组人员分别签字、单位盖章;
   5、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组将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6、当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整改的质量问题,验收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验收组人员分别签字,但各单位不加盖公章。验收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并委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各单位公章;
   7、当竣工验收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协商不成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商裁决。
壹贰叁肆4321 2024-05-13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梧桐无羽 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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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申报表上填写的装修材料(顶棚材料、墙面材料、地面材料、隔断材料、装饰织物等)的检测报告表明所检材料达到消防安全要求;      4、申报工程现场已施工完毕,具备法定竣工条件,建设单位已依法组织建筑消防自检自验,且具备《消防验收自检自验合格报告》;      5、符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范对竣工建筑消防安全的要求。    许可数量:总量无限制(但每个工程只许可一次)    许可收费项目名称及依据:不收费    许可时限: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应在受理后十个工作日之内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在消防验收后七个工作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许可实施程序:    一、申请      1.申请人申请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应报送以下材料: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式两份);      (2)建设过程中消防部门的所有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文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3)消防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两份原件),有钢结构的工程还应提供钢结构防火涂料厚度检测报告;      (4)消防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申报表上填写各种消防产品(含防火阻燃材料和防火建筑相关产品)的规格型号并附检测报告;      (6)《消防验收自检自验合格报告》。      2.申请人申请建筑装修改造工程消防验收须提供材料如下:      (1)建设单位提出的验收申请(加盖公章);      (2)建设单位填写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式两份);      (3)建设工程中消防部门的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文件(复印件);  
 (4)消防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原件);      (5)《消防验收自检自验合格报告》。    (6)申报表上填写的装修材料(顶棚材料、墙面材料、地面材料、隔断材料、装饰织物等)的检测报告。    二、受理      1.标准: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如经我局监督人员检查申报材料与事实不符的或者申报建筑工程现场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经部长审批后退回原申报单位,待施工完毕后再行申报。      2.本岗位责任人:受理人员。      3.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报材料。      对申报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及时受理,给与申请人受理回执单,将申报材料转审核人员;      对申报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及时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请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告知申请人。    三、审核    (一)初审      1.标准:      (1)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申报的材料和现场实际情况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本岗位责任人:初审人员。      3.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      对符合标准的,必须提出同意批准的审核意见,填写审批单,将申报材料和审核意见转复审人员;      对不符合标准的,终结审批,在审批单上签署本项申请不予批准的意见及理由后,转复审人员。    (二)复审  
   1.标准:      (1)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申报的材料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与审核标准相同。      2.本岗位责任人:主管业务处处长和防火部领导或区县消防处(科)大队的副处长(副科长)副大队长。      3.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复审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复审。      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在审批单上填写复审意见后转审定人员;      不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与审核人员的意见一并转审定人员,并填写审批单。    (三)审定      1.标准:与复审标准相同。      2.本岗位责任人:主管局长或区县消防处(科)大队的处长(科长)大队长。      3.岗位职责及权限:按审定标准对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同意复审意见的  ,在审批单上填写审定意见,按原渠道退受理人员;      不同意复审意见的,应与复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填写在审批单上,按原渠道退受理人员。    (四)告知      1.本岗位责任人:受理人员      2.工作标准: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员办事结果;      3.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并交业务部门归档。      对通过审定的,通知申请人领取。      对退回的中止件,必须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请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报审项目暂退意见单》形式告知申请人,并将申报材料退申请人;  
   对不予批准件,必须将理由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监督措施:      1、此项审批将作为考核评议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中,并建立投诉制度,对投诉案件做到件件有回复。      2、属市公安局消防局受理的审批项目由市公安局消防局受理室定期更新受理情况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注:受理人员应当向申请人发放《告知单》,申请人也可通过登录消防局网站直接下载相关申报表和《告知单》。                            
 房地产企业在楼盘建设方面的消防报审的程序、手续。    最佳答案    简单的说吧:1、到当地消防部门去申报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主要是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不合格的情况还需要设计院做修改说明。  2、图纸审查合格后,按图施工。工程竣工后再到消防部门申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需要注意到几个问题:  1、不要放手让消防工程公司搞,作为产权单位的房开企业也要随时监督消防工程公司的质量。以免施工完毕造成了先天性的火灾隐患而难以整改。  2、最好在图纸设计初期就要和消防部门先沟通,设计院毕竟对建筑防火规范不是很专业,很多设计出来的图纸在消防都过不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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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申报表上填写的装修材料(顶棚材料、墙面材料、地面材料、隔断材料、装饰织物等)的检测报告表明所检材料达到消防安全要求;      4、申报工程现场已施工完毕,具备法定竣工条件,建设单位已依法组织建筑消防自检自验,且具备《消防验收自检自验合格报告》;      5、符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范对竣工建筑消防安全的要求。    许可数量:总量无限制(但每个工程只许可一次)    许可收费项目名称及依据:不收费    许可时限: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应在受理后十个工作日之内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在消防验收后七个工作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许可实施程序:    一、申请      1.申请人申请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应报送以下材料: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式两份);      (2)建设过程中消防部门的所有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文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3)消防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两份原件),有钢结构的工程还应提供钢结构防火涂料厚度检测报告;      (4)消防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申报表上填写各种消防产品(含防火阻燃材料和防火建筑相关产品)的规格型号并附检测报告;      (6)《消防验收自检自验合格报告》。      2.申请人申请建筑装修改造工程消防验收须提供材料如下:      (1)建设单位提出的验收申请(加盖公章);      (2)建设单位填写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式两份);      (3)建设工程中消防部门的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文件(复印件);  
 (4)消防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原件);      (5)《消防验收自检自验合格报告》。    (6)申报表上填写的装修材料(顶棚材料、墙面材料、地面材料、隔断材料、装饰织物等)的检测报告。    二、受理      1.标准: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如经我局监督人员检查申报材料与事实不符的或者申报建筑工程现场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经部长审批后退回原申报单位,待施工完毕后再行申报。      2.本岗位责任人:受理人员。      3.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报材料。      对申报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及时受理,给与申请人受理回执单,将申报材料转审核人员;      对申报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及时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请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告知申请人。    三、审核    (一)初审      1.标准:      (1)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申报的材料和现场实际情况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本岗位责任人:初审人员。      3.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      对符合标准的,必须提出同意批准的审核意见,填写审批单,将申报材料和审核意见转复审人员;      对不符合标准的,终结审批,在审批单上签署本项申请不予批准的意见及理由后,转复审人员。    (二)复审  
   1.标准:      (1)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申报的材料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与审核标准相同。      2.本岗位责任人:主管业务处处长和防火部领导或区县消防处(科)大队的副处长(副科长)副大队长。      3.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复审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复审。      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在审批单上填写复审意见后转审定人员;      不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与审核人员的意见一并转审定人员,并填写审批单。    (三)审定      1.标准:与复审标准相同。      2.本岗位责任人:主管局长或区县消防处(科)大队的处长(科长)大队长。      3.岗位职责及权限:按审定标准对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同意复审意见的  ,在审批单上填写审定意见,按原渠道退受理人员;      不同意复审意见的,应与复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填写在审批单上,按原渠道退受理人员。    (四)告知      1.本岗位责任人:受理人员      2.工作标准: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员办事结果;      3.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并交业务部门归档。      对通过审定的,通知申请人领取。      对退回的中止件,必须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请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报审项目暂退意见单》形式告知申请人,并将申报材料退申请人;  
   对不予批准件,必须将理由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监督措施:      1、此项审批将作为考核评议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中,并建立投诉制度,对投诉案件做到件件有回复。      2、属市公安局消防局受理的审批项目由市公安局消防局受理室定期更新受理情况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注:受理人员应当向申请人发放《告知单》,申请人也可通过登录消防局网站直接下载相关申报表和《告知单》。                            
 房地产企业在楼盘建设方面的消防报审的程序、手续。    最佳答案    简单的说吧:1、到当地消防部门去申报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主要是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不合格的情况还需要设计院做修改说明。  2、图纸审查合格后,按图施工。工程竣工后再到消防部门申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需要注意到几个问题:  1、不要放手让消防工程公司搞,作为产权单位的房开企业也要随时监督消防工程公司的质量。以免施工完毕造成了先天性的火灾隐患而难以整改。  2、最好在图纸设计初期就要和消防部门先沟通,设计院毕竟对建筑防火规范不是很专业,很多设计出来的图纸在消防都过不了关。
你的小恶魔 2024-04-23
1、由竣工验收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
           2、建设、施工、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2)、检查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
           (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包括水压、通电、排污主管通球、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层高、方正度等。
           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综合验收结论,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验收组人员分别签字、单位盖章;
           5、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组将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6、当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整改的质量问题,验收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验收组人员分别签字,但各单位不加盖公章。验收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并委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各单位公章;
           7、当竣工验收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协商不成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商裁决
1、由竣工验收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
           2、建设、施工、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2)、检查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
           (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包括水压、通电、排污主管通球、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层高、方正度等。
           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综合验收结论,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验收组人员分别签字、单位盖章;
           5、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组将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6、当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整改的质量问题,验收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验收组人员分别签字,但各单位不加盖公章。验收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并委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各单位公章;
           7、当竣工验收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协商不成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商裁决
雨樱花ran 2024-04-16
富邦帮您解答;建设、施工、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富邦帮您解答;建设、施工、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谦谦妈妈2015 2024-04-14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一)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三)本规定第五条(二)、(三)、(四)、(九)、(十)项规定的文件。
(四)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附有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六)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一)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三)本规定第五条(二)、(三)、(四)、(九)、(十)项规定的文件。
(四)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附有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六)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我是你的大白 2024-04-12
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一)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三)本规定第五条(二)、(三)、(四)、(九)、(十)项规定的文件。
(四)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附有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六)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第八条  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一)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三)本规定第五条(二)、(三)、(四)、(九)、(十)项规定的文件。
(四)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附有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六)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第八条  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zzyunicorn 2024-04-04
这个  简单的是  承包人申请交工验收—监理人现场初步验收—发包人工程验收—全部工程竣工验收
这个  简单的是  承包人申请交工验收—监理人现场初步验收—发包人工程验收—全部工程竣工验收
无敌小肉 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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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验收流程有哪些

请问建筑验收流程有什么?一般建筑在几个几点之间需要验收的?流程步骤分别是什么?有什么标准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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