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制订、完善、补充、检查、贯彻实施全县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细则;
2 负责对本县各乡镇及县直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的房改工作进行具体指导;
3、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全额集资建房工作指导、协调管理和资格审查;
4、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的制订、完善、补充、检查和实施。
5、负责对全县各乡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行审核;
6、稳步推进全县住房租金改革;
7、测定公有住房的成本价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负责搞好实行住房补贴额的测算和审核住房补贴的核发和提取使用;
8、负责对国家和自治区颁布的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9、总结汇报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对住房制度改革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专题调查研究; 收集并调查研究外地和本县住房制度改革动态、交流改革信息, 探索和研究改革理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导和宣传工作;
10、搞好各种会议记录、上级来文的收发工作,做好单位各种文件的归档和建档工作。搞好机要文件的保密工作;
11、负责各种请示、申请、报告以及单位工作总结的拟稿等工作;
12、负责处理好本机关的日常事务;准确、及时上报各种机关统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