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深圳2021安居房申购条件是什么

2024-05-23 21:45:43 (37分钟前 更新) 223 2293

最新回答

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之一:购房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1、购房申请人得具有深圳户籍;结婚后,夫妻双方均具有深圳市常住户籍。
2、年满35周岁的单身职工,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
3、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的军人与烈士的配偶。
4、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的单亲家庭的子女。
5、其他由政府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条件。
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二:具备以上其中的一项,在申请深圳安居房时,申请人夫妻双方必须在深圳没有购买过任何住宅房屋,同时在深圳市也没有自建私房或私人住宅用地;没有领取过未购房住房补贴等等。
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三:如购房申请人常住户籍迁入深圳特区应将符合深圳市当时所公开出售安居房申请条件规定的时间。
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四:购房申请人家庭必须年收入不得高于深圳市当时所公开出售安居房申请条件规定的家庭年收入标准。
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之一:购房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1、购房申请人得具有深圳户籍;结婚后,夫妻双方均具有深圳市常住户籍。
2、年满35周岁的单身职工,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
3、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的军人与烈士的配偶。
4、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的单亲家庭的子女。
5、其他由政府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条件。
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二:具备以上其中的一项,在申请深圳安居房时,申请人夫妻双方必须在深圳没有购买过任何住宅房屋,同时在深圳市也没有自建私房或私人住宅用地;没有领取过未购房住房补贴等等。
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三:如购房申请人常住户籍迁入深圳特区应将符合深圳市当时所公开出售安居房申请条件规定的时间。
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四:购房申请人家庭必须年收入不得高于深圳市当时所公开出售安居房申请条件规定的家庭年收入标准。
寒风夜雨119 2024-05-23
根据《办法》第六条规定,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此外,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本规定条件的,可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
根据《办法》第六条规定,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此外,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本规定条件的,可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
jessica8918 2024-05-16
一、户籍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都具有本市户籍。
  注意,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另外,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是没有深圳市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
  二、婚姻
  婚姻及年龄条件(只需符合一项):
  1、已婚或单亲家庭;
  2、申请人为单身居民的,须年满35周岁。
  根据规定,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申请的,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但如果申请人子女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则不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三、社保
  1、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
  2、申请人为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家庭存在优抚或残疾情形的,无社保累缴时间要求。
  这里所说的社会保险指的是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其它险种;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四、住房
  住房条件(同时符合):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2、  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3、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
  如果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任一政策性住房都是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4、在本市未领取购房补贴。
  五、计生
  计生条件(只需符合一项)
  1、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2、如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15年的。
一、户籍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都具有本市户籍。
  注意,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另外,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是没有深圳市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
  二、婚姻
  婚姻及年龄条件(只需符合一项):
  1、已婚或单亲家庭;
  2、申请人为单身居民的,须年满35周岁。
  根据规定,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申请的,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但如果申请人子女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则不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三、社保
  1、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
  2、申请人为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家庭存在优抚或残疾情形的,无社保累缴时间要求。
  这里所说的社会保险指的是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其它险种;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四、住房
  住房条件(同时符合):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2、  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3、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
  如果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任一政策性住房都是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4、在本市未领取购房补贴。
  五、计生
  计生条件(只需符合一项)
  1、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2、如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15年的。
向着好吃奔跑 2024-05-02

扩展回答

热门问答

装修专题

页面运行时间: 0.32519292831421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