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有房不影响北京首套认定
执行的新政放宽了首套房认定的标准。对于在北京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就可以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在外地购买了住房,使用了商业贷款。在新政执行前,如果查到了有商贷记录,这样的家庭在京购买第一套房,也不能享受到首套房的政策。
,只要这类家庭在北京的房屋交易权属系统中无房,即便名下有尚未还完的商贷,也不影响其在北京以首套房名义贷款公积金。不过,由于公积金一直执行的是还清之后再贷款的政策,因此如果名下有尚未还完的公积金贷款,还是要先还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