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在2014年第一季度抽查了上海、浙江、安徽、广东等4个省、直辖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电热水壶产品。抽查发现中山市爱纳电器有限公司的一款红双喜电热水壶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耐潮湿,非正常工作等项目不合格。佛山市 顺德区雷凡电器有限公司一款雷凡电热水壶非正常工作项目不合格。廉江市曹氏电器厂一款半球电热水壶耐潮湿,非正常工作,结构,接地措施等项目不合格。广东 浩特电器有限公司一款浩特电热水壶非正常工作项目不合格。广东龙力电器有限公司一款龙力电热开水壶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结构等项目不合格。廉江市富士宝 电器有限公司一款Fushipu牌电水壶耐潮湿,结构等项目不合格。中山市南头镇康乐卫厨电器厂一款康乐电热水壶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耐潮湿,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项目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