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筋的接头
钢筋直径大于22mm时宜采用机械连接接头,其他直径的钢筋可采用搭接接头,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的接头位置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
(2)受拉钢筋的搭接接头长度不应小于1.1La
,受压钢筋的搭接接头长度不应小于0.7La(La为钢筋锚固长度),但不应小于300mm;
(3)当相邻接头钢筋的间距不大于75mm时,其搭接长度应为1.2La
。当钢筋间的接头错开20d时(d为钢筋直径),搭接长度可不增加。
2.水平受力钢筋(网片)的锚固和搭接长度
(1)在凹槽砌块混凝土带中钢筋的锚固长度不宜小于30d,且其水平或垂直弯折段的长度不宜小于15d和200mm;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宜小于35d;
(2)在砌体水平灰缝中,钢筋的锚固长度不宜小于50d,且其水平或垂直弯折段的长度不宜小于20d和150mm;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宜小于55d;
(3)在隔皮或错缝搭接的灰缝中为50d+2h(d为灰缝受力钢筋直径,h为水平灰缝的间距)。
3.钢筋的最小保护层厚度
(1)灰缝中钢筋外露砂浆保护层不宜小于15mm;
(2)位于砌块孔槽中的钢筋保护层,在室内正常环境不宜小于20mm;在室外或潮湿环境中不宜小于3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