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堤、路堑和路堤基底均应进行压实。土质路堤(含土石路堤)的压实度应不低于表1.1的标准;
注:(1)表列压实度以部颁《公路土工试验规程》重型击实试验法为准;
(2)对于铺筑中级或低级路面的三、四级公路路基,允许采用表9.7.4.1轻型击实试验法求得的路基压实标准;
(3)其他等级公路,修建高级路面时,其压实标准,应采用高速公路、 一级公路的规定值;
(4)特殊干旱地区的压实度标准可降低2%~3%;
(5)多雨潮湿地区的粘性土,其压实度标准按规定执行;
(6)用灌砂法、灌水(水袋)法检查压实度时,其土样的底面位置为每一压实层底部;用环刀法试验时,环刀中部处于压实层厚的1/2深度;用核子仪试验时,应根据其类型,按说明书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