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排水施工验收规范是什么

2024-06-17 05:13:53 (14分钟前 更新) 392 9786

最新回答

1. 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阀门的强度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1倍。 2. 管道上使用冲压弯头时,所使用的冲压弯头外径应与管道外径相同。 
2 卡套式连接:由锁紧螺帽和丝扣管件组成的专用接头而进行的管道连接的一种连接方式。
3. 地下室或地下建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4. 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齐平;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与饰面相平。穿过楼板的套管与管道间缝隙用阻燃密实材料和防水油膏填实。 
5. 弯制钢管包括:煨弯(冷弯,热弯),焊接弯头,冲压弯头。 
6.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作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作灌水试验。
1. 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阀门的强度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1倍。 2. 管道上使用冲压弯头时,所使用的冲压弯头外径应与管道外径相同。 
2 卡套式连接:由锁紧螺帽和丝扣管件组成的专用接头而进行的管道连接的一种连接方式。
3. 地下室或地下建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4. 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齐平;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与饰面相平。穿过楼板的套管与管道间缝隙用阻燃密实材料和防水油膏填实。 
5. 弯制钢管包括:煨弯(冷弯,热弯),焊接弯头,冲压弯头。 
6.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作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作灌水试验。
Elephantwoman 2024-06-17
1            给排水及采暖施工验收规范
一.术语      给水系统:通过管道及辅助设备,按照建筑物和用户的生产、生活和消防的需要,有组织的输送到用水地点的网络。      
排水系统:通过管道及辅助设备,把屋面雨水及生活和生产过程所产生的污水,废水及时排放出去的网络。      
卫生洁具:用来满足人们日常生活中各种卫生要求,收集和排放生活及生产用的污水,废水的设备      
 建筑中水系统:以建筑物的冷却水,沐浴排水,换洗排水,洗衣排水等为水源,经过物理,化学方法的工艺处理,用于厕所冲洗便器,绿化,洗车,道路浇洒,空调冷却及水景等的供水系统。      
试验压力:管道、容器或设备进行耐压强度和气密性试验规定所要达到的压力。      
固定支架:限制管道在支撑点处发生径向和横向位移的管道支架。    
活动支架:允许管道在支撑点处发生径向和横向位移的管道支架。    
整装锅炉:按照运输条件所允许的范围,在制造长内完成总装整台发运的锅炉,也称快装锅炉。      
静置设备:在系统运行时,自身不作任何运动的设备。      
分户热计量:以住宅的户,套位单位,分别计量向户内供给的热量的计量方式。
1            给排水及采暖施工验收规范
一.术语      给水系统:通过管道及辅助设备,按照建筑物和用户的生产、生活和消防的需要,有组织的输送到用水地点的网络。      
排水系统:通过管道及辅助设备,把屋面雨水及生活和生产过程所产生的污水,废水及时排放出去的网络。      
卫生洁具:用来满足人们日常生活中各种卫生要求,收集和排放生活及生产用的污水,废水的设备      
 建筑中水系统:以建筑物的冷却水,沐浴排水,换洗排水,洗衣排水等为水源,经过物理,化学方法的工艺处理,用于厕所冲洗便器,绿化,洗车,道路浇洒,空调冷却及水景等的供水系统。      
试验压力:管道、容器或设备进行耐压强度和气密性试验规定所要达到的压力。      
固定支架:限制管道在支撑点处发生径向和横向位移的管道支架。    
活动支架:允许管道在支撑点处发生径向和横向位移的管道支架。    
整装锅炉:按照运输条件所允许的范围,在制造长内完成总装整台发运的锅炉,也称快装锅炉。      
静置设备:在系统运行时,自身不作任何运动的设备。      
分户热计量:以住宅的户,套位单位,分别计量向户内供给的热量的计量方式。
糖果屋de芒果 2024-06-14
⑴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⑵建筑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⑶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⑷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  ⑸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⑺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2010);⑻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2010);⑼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2010);⑽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⑾公共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11/510-2007);  ⑿民用建筑节能现场检验标准(DB11/T555-2008);  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⒁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⒂沟槽式连接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51:2003);⒃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141-2004);⒄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⒅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CECS154:2003);  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厂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03)。  ⒇防空地下室给排水设施安装  (07FS02)(21)防空地下室通风设计+(2007年合订本)FK01~02(22)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34-2004(23)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RFJ01-2008(24)人防工程设计大样图  RFJ05-2009
⑴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⑵建筑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⑶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⑷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  ⑸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⑺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2010);⑻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2010);⑼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2010);⑽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⑾公共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11/510-2007);  ⑿民用建筑节能现场检验标准(DB11/T555-2008);  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⒁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⒂沟槽式连接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51:2003);⒃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141-2004);⒄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⒅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CECS154:2003);  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厂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03)。  ⒇防空地下室给排水设施安装  (07FS02)(21)防空地下室通风设计+(2007年合订本)FK01~02(22)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34-2004(23)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RFJ01-2008(24)人防工程设计大样图  RFJ05-2009
Diana~蜜桃 2024-06-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本规范主要规定了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程序和组织应按照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执行;提出了使用功能的检验和检测内容;列出了各分项工程中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检验方法。
1  总  则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1.0.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
1.0.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常见质量通病    
给水工程
1底层“一户一表”集中水表箱出水管(如PEX管)外套PVC-U排水管,套管内的多根立管无采用支架固定。套管入户管口采用中小斜三通(如DN110×50),给水立管穿墙入户后,三通口未封堵。    
2钢塑(衬塑)复合管配件不符合要求。    
3沿楼地面找平层敷设的给水管半明暗现象。    
4建筑毛坯房楼地面找平层或墙体内暗埋的给水管道无标识。    
5敷设在屋面、阳台、室外墙面上易被阳光照射的塑料给水管(如PP-R管、PEX管等)未采取防紫外线措施。    
6给水管道穿越伸缩缝、沉降缝等未采取措施。    
7不锈钢管、铜管管道铁质支架未采取防电化学腐蚀措施。    
排水工程
常见质量通病    
1排水支管接入横干管,立管接入横干管时,横干管用三通加90°弯头组合的管中心轴线接出。    
2排水横干管、横管变径时,采用偏心异径管管底平接或管中心轴线连接或同心异径管连接或采用瓶口三通连接。  
 
3仅设伸顶通气管时,最低排水横支管与立管连接处距排水立管管底垂直距离偏小,不符合规定要求。    
4排水支管连接至排水横干管上时,连接点距立管底部下游水平距离小于1.5m。    
5排水竖支管与立管拐弯处的垂直距离小于0.6m。    
6排水塑料横管的直线管段大于2米,没有设置伸缩节或用立管的普通伸缩节或伸缩节位置设置错误。    
7高层建筑(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中明设塑料排水管公称外径大于或等于110mm的阳台立管及上人屋面立管,在穿楼层底处未设置阻火圈。2、阻火圈与楼板固定的螺栓连接不到位,甚至没有采用螺栓固定。    
8排水立管设有乙字弯管或两个45°弯头组合时,在乙字弯或两个45°弯头的上部无设置检查口;暗装立管的检查口处无设检修门。    
9排水横管清扫口的设置:a地面上的清扫口盖高出地面。b、在水流转角大于45°的排水横管上,未设置清扫口。c、通向室外的排水管,穿过墙壁或基础下弯处,未设置清扫口。d排水横管连接清扫口用三通或90°弯头管件连接。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本规范主要规定了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程序和组织应按照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执行;提出了使用功能的检验和检测内容;列出了各分项工程中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检验方法。
1  总  则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1.0.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
1.0.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常见质量通病    
给水工程
1底层“一户一表”集中水表箱出水管(如PEX管)外套PVC-U排水管,套管内的多根立管无采用支架固定。套管入户管口采用中小斜三通(如DN110×50),给水立管穿墙入户后,三通口未封堵。    
2钢塑(衬塑)复合管配件不符合要求。    
3沿楼地面找平层敷设的给水管半明暗现象。    
4建筑毛坯房楼地面找平层或墙体内暗埋的给水管道无标识。    
5敷设在屋面、阳台、室外墙面上易被阳光照射的塑料给水管(如PP-R管、PEX管等)未采取防紫外线措施。    
6给水管道穿越伸缩缝、沉降缝等未采取措施。    
7不锈钢管、铜管管道铁质支架未采取防电化学腐蚀措施。    
排水工程
常见质量通病    
1排水支管接入横干管,立管接入横干管时,横干管用三通加90°弯头组合的管中心轴线接出。    
2排水横干管、横管变径时,采用偏心异径管管底平接或管中心轴线连接或同心异径管连接或采用瓶口三通连接。  
 
3仅设伸顶通气管时,最低排水横支管与立管连接处距排水立管管底垂直距离偏小,不符合规定要求。    
4排水支管连接至排水横干管上时,连接点距立管底部下游水平距离小于1.5m。    
5排水竖支管与立管拐弯处的垂直距离小于0.6m。    
6排水塑料横管的直线管段大于2米,没有设置伸缩节或用立管的普通伸缩节或伸缩节位置设置错误。    
7高层建筑(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中明设塑料排水管公称外径大于或等于110mm的阳台立管及上人屋面立管,在穿楼层底处未设置阻火圈。2、阻火圈与楼板固定的螺栓连接不到位,甚至没有采用螺栓固定。    
8排水立管设有乙字弯管或两个45°弯头组合时,在乙字弯或两个45°弯头的上部无设置检查口;暗装立管的检查口处无设检修门。    
9排水横管清扫口的设置:a地面上的清扫口盖高出地面。b、在水流转角大于45°的排水横管上,未设置清扫口。c、通向室外的排水管,穿过墙壁或基础下弯处,未设置清扫口。d排水横管连接清扫口用三通或90°弯头管件连接。
stella59444 2024-05-2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3.1  质量管理3.1.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现场应具有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实现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3.1.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施工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修改设计应有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3.1.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施工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3.1.4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见附录A。3.1.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分项工程,应按系统、区域、施工段或楼层等划分。分项工程应划分成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3.1.6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工程质量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3.2  材料设备管理3.2.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具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进场时应做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3.2.2  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等进行验收。包装应完好,表面无划痕及外力冲击破损。3.2.3  主要器具和设备必须有完整的安装使用说明书。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或腐蚀。3.2.4  阀门安装前,应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试验应在每批(同牌号、同型号、同规格)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一个。对于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应逐个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3.2.5  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应符合以下规定:阀门的强度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  倍;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1  倍;试验压力在试验持续时间内应保持不变,且壳体填料及阀瓣密封面无渗漏。阀门试压的试验持续时间应不少于表3.2.5的规定。3.2.6  管道上使用冲压弯头时,所使用的冲压弯头外径应与管道外径相同.3.3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3.3.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与相关各专业之间,应进行交接质量检验,并形成记录。3.3.2  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经验收各方检验合格后,才能隐蔽,并形成记录。3.3.3  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3.3.4  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应根据情况采取下列保护措施:1  在墙体两侧采取柔性连接。2  在管道或保温层外皮上、下部留有不小于150mm  的净空。3  在穿墙处做成方形补偿器,水平安装。3.3.5  在同一房间内,同类型的采暖设备、卫生器具及管道配件,除有特殊要求外,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3.3.6  明装管道成排安装时,直线部分应互相平行。曲线部分:当管道水平或垂直并行时,应与直线部分保持等距;管道水平上下并行时,弯管部分的曲率半径应一致。3.3.7  管道支、吊、托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位置正确,埋设应平整牢固。2  固定支架与管道接触应紧密,固定应牢靠。3  滑动支架应灵活,滑托与滑槽两侧间应留有3~5mm  的间隙,纵向移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4  无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垂直安装。5  有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向热膨胀的反方向偏移。6  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管道支、吊架不得影响结构的安全。3.3.8  钢管水平安装的支、吊架间距不应大于表3.3.8  的规定。3.3.9  采暖、给水及热水供应系统的塑料管及复合管垂直或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应符合表3.3.9  的规定。采用金属制作的管道支架,应在管道与支架间加衬非金属垫或套管。3.3.10  铜管垂直或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应符合表3.3.10  的规定。3.3.11  采暖、给水及热水供应系统的金属管道立管管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楼层高度小于或等于5m,每层必须安装1  个。2  楼层高度大于5m,每层不得少于2  个。3  管卡安装高度,距地面应为1.5~1.8m,2  个以上管卡应匀称安装,同一房间管卡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3.3.12  管道及管道支墩(座),严禁铺设在冻土和未经处理的松土上。3.3.13  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与饰面相平。穿过楼板的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应用阻燃密实材料和防水油膏填实,端面光滑。穿墙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宜用阻燃密实材料填实,且端面应光滑。管道的接口不得设在套管内。3.3.14  弯制钢管,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1  热弯:应不小于管道外径的3.5  倍。2  冷弯:应不小于管道外径的4  倍。3  焊接弯头:应不小于管道外径的1.5  倍。4  冲压弯头:应不小于管道外径。3.3.15  管道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1  管道采用粘接接口,管端插入承口的深度不得小于表3.3.15  的规定。2  熔接连接管道的结合面应有一均匀的熔接圈,不得出现局部熔瘤或熔接圈凸凹不匀现象。3  采用橡胶圈接口的管道,允许沿曲线敷设,每个接口的最大偏转角不得超过2°。4  法兰连接时衬垫不得凸入管内,其外边缘接近螺栓孔为宜。不得安放双垫或偏垫。5  连接法兰的螺栓,直径和长度应符合标准,拧紧后,突出螺母的长度不应大于螺杆直径的1/2。6  螺纹连接管道安装后的管螺纹根部应有2~3  扣的外露螺纹,多余的麻丝应清理干净并做防腐处理。7  承插口采用水泥捻口时,油麻必须清洁、填塞密实,水泥应捻入并密实饱满,其接口面凹入承口边缘的深度不得大于2mm。8  卡箍(套)式连接两管口端应平整、无缝隙,沟槽应均匀,卡紧螺栓后管道应平直,卡箍(套)安装方向应一致。3.3.16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4  室内给水系统安装4.1  一般规定4.1.1  本章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1.0MPa  的室内给水和消火栓系统管道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4.1.2  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4.1.3  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  的镀锌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套丝扣时破坏的镀锌层表面及外露螺纹部分应做防腐处理;管径大于100mm  的镀锌钢管应采用法兰或卡套式专用管件连接,镀锌钢管与法兰的焊接处应二次镀锌。4.1.4  给水塑料管和复合管可以采用橡胶圈接口、粘接接口、热熔连接、专用管件连接及法兰连接等形式。塑料管和复合管与金属管件、阀门等的连接应使用专用管件连接,不得在塑料管上套丝。4.1.5  给水铸铁管管道应采用水泥捻口或橡胶圈接口方式进行连接。4.1.6  铜管连接可采用专用接头或焊接,当管径小于22mm  时宜采用承插或套管焊接,承口应迎介质流向安装;当管径大于或等于22mm  时宜采用对口焊接。4.1.7  给水立管和装有3  个或3  个以上配水点的支管始端,均应安装可折卸的连接件。4.1.8  冷、热水管道同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上、下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上方。2  垂直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左侧。4.2  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主控项目4.2.1  室内给水管道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各种材质的给水管道系统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1.5  倍,但不得小于0.6MPa。检验方法:金属及复合管给水管道系统在试验压力下观测10min,压力降不应大于0.02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应不渗不漏;塑料管给水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得超过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的1.15  倍状态下稳压2h,压力降不得超过0.03MPa,同时检查各连接处不得渗漏。4.2.2  给水系统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通水试验并做好记录。检验方法:观察和开启阀门、水嘴等放水。4.2.3  生产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检验方法:检查有关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4.2.4  室内直埋给水管道(塑料管道和复合管道除外)应做防腐处理。埋地管道防腐层材质和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或局部解剖检查。一般项目4.2.5  给水引入管与排水排出管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1m。室内给水与排水管道平行敷设时,两管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得小于0.5m;交叉铺设时,垂直净距不得小于0.15m。给水管应铺在排水管上面,若给水管必须铺在排水管的下面时,给水管应加套管,其长度不得小于排水管管径的3  倍。检验方法:尺量检查。4.2.6  管道及管件焊接的焊缝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  焊缝外形尺寸应符合图纸和工艺文件的规定,焊缝高度不得低于母材表面,焊缝与母材应圆滑过渡。2  焊缝及热影响区表面应无裂纹、未熔合、未焊透、夹渣、弧坑和气孔等缺陷。检验方法:观察检查。4.2.7  给水水平管道应有2‰~5‰的坡度坡向泄水装置。检验方法:水平尺和尺量检查。4.2.8  给水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2.8  的规定。4.2.9  管道的支、吊架安装应平整牢固,其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3.3.8  条、第3.3.9条或第3.3.10  条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尺量及手扳检查。4.2.10  水表应安装在便于检修、不受曝晒、污染和冻结的地方。安装螺翼式水表,表前与阀门应有不小于8  倍水表接口直径的直线管段。表外壳距墙表面净距为10~30mm;水表进水口中心标高按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10mm。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4.3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主控项目4.3.1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检验方法:实地试射检查。一般项目4.3.2  安装消火栓水龙带,水龙带与水枪和快速接头绑扎好后,应根据箱内构造将水龙带挂放在箱内的挂钉、托盘或支架上。检验方法:观察检查。4.3.3  箱式消火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栓口应朝外,并不应安装在门轴侧。2  栓口中心距地面为1.1m,允许偏差±20mm。3  阀门中心距箱侧面为140mm,距箱后内表面为100mm,允许偏差±5mm。4  消火栓箱体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3mm。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4  给水设备安装主控项目4.4.1  水泵就位前的基础混凝土强度、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规定。检验方法:对照图纸用仪器和尺量检查。4.4.2  水泵试运转的轴承温升必须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规定。检验方法:温度计实测检查。4.4.3  敞口水箱的满水试验和密闭水箱(罐)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与本规范的规定。检验方法:满水试验静置24h  观察,不渗不漏;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10min  压力不降,不渗不漏。一般项目4.4.4  水箱支架或底座安装,其尺寸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埋设平整牢固。检验方法:对照图纸,尺量检查。4.4.5  水箱溢流管和泄放管应设置在排水地点附近但不得与排水管直接连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4.4.6  立式水泵的减振装置不应采用弹簧减振器。检验方法:观察检查。4.4.7  室内给水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4.7  的规定。6.2  管道及配件安装主控项目6.2.1  热水供应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热水供应系统水压试验压力应为系统顶点的工作压力加0.1MPa,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3MPa。检验方法:钢管或复合管道系统试验压力下10min  内压力降不大于0.02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检查,压力应不降,且不渗不漏;塑料管道系统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得超过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1.15  倍状态下稳压2h,压力降不得超过0.03MPa,连接处不得渗漏。6.2.2  热水供应管道应尽量利用自然弯补偿热伸缩,直线段过长则应设置补偿器。补偿器型式、规格、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预拉伸。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检查。6.2.3  热水供应系统竣工后必须进行冲洗。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一般项目6.2.4  管道安装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检验方法: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6.2.5  温度控制器及阀门应安装在便于观察和维护的位置。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2.6  热水供应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2.8  的规定。6.2.7  热水供应系统管道应保温(浴室内明装管道除外),保温材料、厚度、保护壳等应符合设计规定。保温层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4.8  的规定。  6.3  辅助设备安装主控项目6.3.1  在安装太阳能集热器玻璃前,应对集热排管和上、下集管作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  倍。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10min  内压力不降,不渗不漏。6.3.2  热交换器应以工作压力的1.5  倍作水压试验。蒸汽部分应不低于蒸汽供汽压力加0.3MPa;热水部分应不低于0.4MPa。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10min  内压力不降,不渗不漏。6.3.3  水泵就位前的基础混凝土强度、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对照图纸用仪器和尺量检查。6.3.4  水泵试运转的轴承温升必须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规定。检验方法:温度计实测检查。6.3.5  敞口水箱的满水试验和密闭水箱(罐)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与本规范的规定。检验方法:满水试验静置24h,观察不渗不漏;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10min  压力不降,不渗不漏。一般项目6.3.6  安装固定式太阳能热水器,朝向应正南。如受条件限制时,其偏移角不得大于15°。集热器的倾角,对于春、夏、秋三个季节使用的,应采用当地纬度为倾角;若以夏季为主,可比当地纬度减少10°。检验方法:观察和分度仪检查。6.3.7  由集热器上、下集管接往热水箱的循环管道,应有不小于5‰的坡度。检验方法:尺量检查。6.3.8  自然循环的热水箱底部与集热器上集管之间的距离为0.3~1.0m。检验方法:尺量检查。6.3.9  制作吸热钢板凹槽时,其圆度应准确,间距应一致。安装集热排管时,应用卡箍和钢丝紧固在钢板凹槽内。检验方法:手扳和尺量检查。6.3.10  太阳能热水器的最低处应安装泄水装置。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3.11  热水箱及上、下集管等循环管道均应保温。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3.12  凡以水作介质的太阳能热水器,在0℃以下地区使用,应采取防冻措施。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3.13  热水供应辅助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4.7  的规定。6.3.14  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14  的规定。7  卫生器具安装9  室外给水管网安装9.1  一般规定9.1.1  本章适用于民用建筑群(住宅小区)及厂区的室外给水管网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9.1.2  输送生活给水的管道应采用塑料管、复合管、镀锌钢管或给水铸铁管。塑料管、复合管或给水铸铁管的管材、配件,应是同一厂家的配套产品。9.1.3  架空或在地沟内敷设的室外给水管道其安装要求按室内给水管道的安装要求执行。塑料管道不得露天架空铺设,必须露天架空铺设时应有保温和防晒等措施。9.1.4  消防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的安装位置、型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9.2  给水管道安装主控项目9.2.1  给水管道在埋地敷设时,应在当地的冰冻线以下,如必须在冰冻线以上铺设时,应做可靠的保温防潮措施。在无冰冻地区,埋地敷设时,管顶的覆土埋深不得小于500mm,穿越道路部位的埋深不得小于700mm。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9.2.2  给水管道不得直接穿越污水井、化粪池、公共厕所等污染源。检验方法:观察检查。9.2.3  管道接口法兰、卡扣、卡箍等应安装在检查井或地沟内,不应埋在土壤中。检验方法:观察检查。9.2.4  给水系统各种井室内的管道安装,如设计无要求,井壁距法兰或承口的距离:管径小于或等于450mm  时,不得小于250mm;管径大于450mm  时,不得小于350mm。检验方法:尺量检查。9.2.5  管网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  倍,但不得小于0.6MPa。检验方法:管材为钢管、铸铁管时,试验压力下10min  内压力降不应大于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应保持不变,不渗不漏;管材为塑料管时,试验压力下,稳压1h  压力降不大于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应保持不变,不渗不漏。9.2.6  镀锌钢管、钢管的埋地防腐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规定时,可按表9.2.6的规定执行。卷材与管材间应粘贴牢固,无空鼓、滑移、接口不严等。检验方法:观察和切开防腐层检查。9.2.7  给水管道在竣工后,必须对管道进行冲洗,饮用水管道还要在冲洗后进行消毒,满足饮用水卫生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冲洗水的浊度,查看有关部门提供的检验报告。一般项目9.2.8  管道的坐标、标高、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2.8的规定。9.2.9  管道和金属支架的涂漆应附着良好,无脱皮、起泡、流淌和漏涂等缺陷。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9.2.10  管道连接应符合工艺要求,阀门、水表等安装位置应正确。塑料给水管道上的水表、阀门等设施其重量或启闭装置的扭矩不得作用于管道上,当管径≥50mm  时必须设独立的支承装置。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9.2.11  给水管道与污水管道在不同标高平行敷设,其垂直间距在500mm  以内时,给水管管径小于或等于200mm  的,管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1.5m;管径大于200mm的,不得小于3m。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9.2.12  铸铁管承插捻口连接的对口间隙应不小于3mm,最大间隙不得大于表9.2.12的规定。检验方法:尺量检查。9.2.13  铸铁管沿直线敷设,承插捻口连接的环型间隙应符合表9.2.13  的规定;沿曲线敷设,每个接口允许有2°转角。检验方法:尺量检查。9.2.14  捻口用的油麻填料必须清洁,填塞后应捻实,其深度应占整个环型间隙深度的1/3。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9.2.15  捻口用水泥强度应不低于32.5MPa,接口水泥应密实饱满,其接口水泥面凹入承口边缘的深度不得大于2mm。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9.2.16  采用水泥捻口的给水铸铁管,在安装地点有侵蚀性的地下水时,应在接口处涂抹沥清防腐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9.2.17  采用橡胶圈接口的埋地给水管道,在土壤或地下水对橡胶圈有腐蚀的地段,在回填土前应用沥青胶泥、沥青麻丝或沥青锯末等材料封闭橡胶圈接口。橡胶圈接口的管道,每个接口的最大偏转角不得超过表9.2.17  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9.3  消防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安装主控项目9.3.1  系统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  倍,但不得小于0.6MPa。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10min  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保持不变,不渗不漏。9.3.2  消防管道在竣工前,必须对管道进行冲洗。检验方法:观察冲洗出水的浊度。9.3.3  消防水泵接合器和消火栓的位置标志应明显,栓口的位置应方便操作。消防水泵接合器和室外消火栓当采用墙壁式时,如设计未要求,进、出水栓口的中心安装高度距地面应为1.10m,其上方应设有防坠落物打击的措施。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一般项目9.3.4  室外消火栓和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各项安装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栓口安装高度允许偏差为±20mm。检验方法:尺量检查。9.3.5  地下式消防水泵接合器顶部进水口或地下式消火栓的顶部出水口与消防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得大于400mm,井内应有足够的操作空间,并设爬梯。寒冷地区井内应做防冻保护。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9.3.6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全阀及止回阀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阀门启闭应灵活。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和手扳检查。9.4  管沟及并室主控项目9.4.1  管沟的基层处理和井室的地基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9.4.2  各类井室的井盖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有明显的文字标识,各种井盖不得混用。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9.4.3  设在通车路面下或小区道路下的各种井室,必须使用重型井圈和井盖,井盖上表面应与路面相平,允许偏差为±5mm。绿化带上和不通车的地方可采用轻型井圈和井盖,井盖的上表面应高出地坪50mm,并在井口周围以2%的坡度向外做水泥砂浆护坡。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9.4.4  重型铸铁或混凝土井圈,不得直接放在井室的砖墙上,砖墙上应做不少于80mm  厚的细石混凝土垫层。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一般项目9.4.5  管沟的坐标、位置、沟底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9.4.6  管沟的沟底层应是原土层,或是夯实的回填土,沟底应平整,坡度应顺畅,不得有尖硬的物体、块石等。检验方法:观察检查。9.4.7  如沟基为岩石、不易清除的块石或为砾石层时,沟底应下挖100~200mm,填铺细砂或粒径不大于5mm  的细土,夯实到沟底标高后,方可进行管道敷设。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9.4.8  管沟回填土,管顶上部200mm  以内应用砂子或无块石及冻土块的土,并不得用机械回填;管顶上部500mm  以内不得回填直径大于100mm  的块石和冻土块;500mm  以上部分回填土中的块石或冻土块不得集中。上部用机械回填时,机械不得在管沟上行走。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9.4.9  井室的砌筑应按设计或给定的标准图施工。井室的底标高在地下水位以上时,基层应为素土夯实;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基层应打100mm  厚的混凝土底板。砌筑应采用水泥砂浆,内表面抹灰后应严密不透水。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9.4.10  管道穿过井壁处,应用水泥砂浆分二次填塞严密、抹平,不得渗漏。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4.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检验和检测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  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及阀门水压试验。2  排水管道灌水、通球及通水试验。3  雨水管道灌水及通水试验。4  给水管道通水试验及冲洗、消毒检测。5  卫生器具通水试验,具有溢流功能的器具满水试验。6  地漏及地面清扫口排水试验。7  消火栓系统测试。8  采暖系统冲洗及测试。9  安全阀及报警联动系统动作测试。10  锅炉48h  负荷试运行。14.0.3  工程质量验收文件和记录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  开工报告。2  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及洽商记录。3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4  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验收单。5  隐蔽工程验收及中间试验记录。6  设备试运转记录。7  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检验和检测记录。8  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9  竣工图。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3.1  质量管理3.1.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现场应具有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实现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3.1.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施工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修改设计应有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3.1.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施工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3.1.4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见附录A。3.1.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分项工程,应按系统、区域、施工段或楼层等划分。分项工程应划分成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3.1.6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工程质量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3.2  材料设备管理3.2.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具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进场时应做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3.2.2  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等进行验收。包装应完好,表面无划痕及外力冲击破损。3.2.3  主要器具和设备必须有完整的安装使用说明书。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或腐蚀。3.2.4  阀门安装前,应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试验应在每批(同牌号、同型号、同规格)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一个。对于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应逐个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3.2.5  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应符合以下规定:阀门的强度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  倍;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1  倍;试验压力在试验持续时间内应保持不变,且壳体填料及阀瓣密封面无渗漏。阀门试压的试验持续时间应不少于表3.2.5的规定。3.2.6  管道上使用冲压弯头时,所使用的冲压弯头外径应与管道外径相同.3.3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3.3.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与相关各专业之间,应进行交接质量检验,并形成记录。3.3.2  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经验收各方检验合格后,才能隐蔽,并形成记录。3.3.3  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3.3.4  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应根据情况采取下列保护措施:1  在墙体两侧采取柔性连接。2  在管道或保温层外皮上、下部留有不小于150mm  的净空。3  在穿墙处做成方形补偿器,水平安装。3.3.5  在同一房间内,同类型的采暖设备、卫生器具及管道配件,除有特殊要求外,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3.3.6  明装管道成排安装时,直线部分应互相平行。曲线部分:当管道水平或垂直并行时,应与直线部分保持等距;管道水平上下并行时,弯管部分的曲率半径应一致。3.3.7  管道支、吊、托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位置正确,埋设应平整牢固。2  固定支架与管道接触应紧密,固定应牢靠。3  滑动支架应灵活,滑托与滑槽两侧间应留有3~5mm  的间隙,纵向移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4  无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垂直安装。5  有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向热膨胀的反方向偏移。6  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管道支、吊架不得影响结构的安全。3.3.8  钢管水平安装的支、吊架间距不应大于表3.3.8  的规定。3.3.9  采暖、给水及热水供应系统的塑料管及复合管垂直或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应符合表3.3.9  的规定。采用金属制作的管道支架,应在管道与支架间加衬非金属垫或套管。3.3.10  铜管垂直或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应符合表3.3.10  的规定。3.3.11  采暖、给水及热水供应系统的金属管道立管管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楼层高度小于或等于5m,每层必须安装1  个。2  楼层高度大于5m,每层不得少于2  个。3  管卡安装高度,距地面应为1.5~1.8m,2  个以上管卡应匀称安装,同一房间管卡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3.3.12  管道及管道支墩(座),严禁铺设在冻土和未经处理的松土上。3.3.13  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与饰面相平。穿过楼板的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应用阻燃密实材料和防水油膏填实,端面光滑。穿墙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宜用阻燃密实材料填实,且端面应光滑。管道的接口不得设在套管内。3.3.14  弯制钢管,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1  热弯:应不小于管道外径的3.5  倍。2  冷弯:应不小于管道外径的4  倍。3  焊接弯头:应不小于管道外径的1.5  倍。4  冲压弯头:应不小于管道外径。3.3.15  管道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1  管道采用粘接接口,管端插入承口的深度不得小于表3.3.15  的规定。2  熔接连接管道的结合面应有一均匀的熔接圈,不得出现局部熔瘤或熔接圈凸凹不匀现象。3  采用橡胶圈接口的管道,允许沿曲线敷设,每个接口的最大偏转角不得超过2°。4  法兰连接时衬垫不得凸入管内,其外边缘接近螺栓孔为宜。不得安放双垫或偏垫。5  连接法兰的螺栓,直径和长度应符合标准,拧紧后,突出螺母的长度不应大于螺杆直径的1/2。6  螺纹连接管道安装后的管螺纹根部应有2~3  扣的外露螺纹,多余的麻丝应清理干净并做防腐处理。7  承插口采用水泥捻口时,油麻必须清洁、填塞密实,水泥应捻入并密实饱满,其接口面凹入承口边缘的深度不得大于2mm。8  卡箍(套)式连接两管口端应平整、无缝隙,沟槽应均匀,卡紧螺栓后管道应平直,卡箍(套)安装方向应一致。3.3.16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4  室内给水系统安装4.1  一般规定4.1.1  本章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1.0MPa  的室内给水和消火栓系统管道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4.1.2  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4.1.3  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  的镀锌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套丝扣时破坏的镀锌层表面及外露螺纹部分应做防腐处理;管径大于100mm  的镀锌钢管应采用法兰或卡套式专用管件连接,镀锌钢管与法兰的焊接处应二次镀锌。4.1.4  给水塑料管和复合管可以采用橡胶圈接口、粘接接口、热熔连接、专用管件连接及法兰连接等形式。塑料管和复合管与金属管件、阀门等的连接应使用专用管件连接,不得在塑料管上套丝。4.1.5  给水铸铁管管道应采用水泥捻口或橡胶圈接口方式进行连接。4.1.6  铜管连接可采用专用接头或焊接,当管径小于22mm  时宜采用承插或套管焊接,承口应迎介质流向安装;当管径大于或等于22mm  时宜采用对口焊接。4.1.7  给水立管和装有3  个或3  个以上配水点的支管始端,均应安装可折卸的连接件。4.1.8  冷、热水管道同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上、下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上方。2  垂直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左侧。4.2  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主控项目4.2.1  室内给水管道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各种材质的给水管道系统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1.5  倍,但不得小于0.6MPa。检验方法:金属及复合管给水管道系统在试验压力下观测10min,压力降不应大于0.02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应不渗不漏;塑料管给水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得超过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的1.15  倍状态下稳压2h,压力降不得超过0.03MPa,同时检查各连接处不得渗漏。4.2.2  给水系统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通水试验并做好记录。检验方法:观察和开启阀门、水嘴等放水。4.2.3  生产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检验方法:检查有关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4.2.4  室内直埋给水管道(塑料管道和复合管道除外)应做防腐处理。埋地管道防腐层材质和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或局部解剖检查。一般项目4.2.5  给水引入管与排水排出管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1m。室内给水与排水管道平行敷设时,两管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得小于0.5m;交叉铺设时,垂直净距不得小于0.15m。给水管应铺在排水管上面,若给水管必须铺在排水管的下面时,给水管应加套管,其长度不得小于排水管管径的3  倍。检验方法:尺量检查。4.2.6  管道及管件焊接的焊缝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  焊缝外形尺寸应符合图纸和工艺文件的规定,焊缝高度不得低于母材表面,焊缝与母材应圆滑过渡。2  焊缝及热影响区表面应无裂纹、未熔合、未焊透、夹渣、弧坑和气孔等缺陷。检验方法:观察检查。4.2.7  给水水平管道应有2‰~5‰的坡度坡向泄水装置。检验方法:水平尺和尺量检查。4.2.8  给水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2.8  的规定。4.2.9  管道的支、吊架安装应平整牢固,其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3.3.8  条、第3.3.9条或第3.3.10  条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尺量及手扳检查。4.2.10  水表应安装在便于检修、不受曝晒、污染和冻结的地方。安装螺翼式水表,表前与阀门应有不小于8  倍水表接口直径的直线管段。表外壳距墙表面净距为10~30mm;水表进水口中心标高按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10mm。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4.3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主控项目4.3.1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检验方法:实地试射检查。一般项目4.3.2  安装消火栓水龙带,水龙带与水枪和快速接头绑扎好后,应根据箱内构造将水龙带挂放在箱内的挂钉、托盘或支架上。检验方法:观察检查。4.3.3  箱式消火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栓口应朝外,并不应安装在门轴侧。2  栓口中心距地面为1.1m,允许偏差±20mm。3  阀门中心距箱侧面为140mm,距箱后内表面为100mm,允许偏差±5mm。4  消火栓箱体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3mm。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4  给水设备安装主控项目4.4.1  水泵就位前的基础混凝土强度、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规定。检验方法:对照图纸用仪器和尺量检查。4.4.2  水泵试运转的轴承温升必须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规定。检验方法:温度计实测检查。4.4.3  敞口水箱的满水试验和密闭水箱(罐)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与本规范的规定。检验方法:满水试验静置24h  观察,不渗不漏;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10min  压力不降,不渗不漏。一般项目4.4.4  水箱支架或底座安装,其尺寸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埋设平整牢固。检验方法:对照图纸,尺量检查。4.4.5  水箱溢流管和泄放管应设置在排水地点附近但不得与排水管直接连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4.4.6  立式水泵的减振装置不应采用弹簧减振器。检验方法:观察检查。4.4.7  室内给水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4.7  的规定。6.2  管道及配件安装主控项目6.2.1  热水供应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热水供应系统水压试验压力应为系统顶点的工作压力加0.1MPa,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3MPa。检验方法:钢管或复合管道系统试验压力下10min  内压力降不大于0.02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检查,压力应不降,且不渗不漏;塑料管道系统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得超过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1.15  倍状态下稳压2h,压力降不得超过0.03MPa,连接处不得渗漏。6.2.2  热水供应管道应尽量利用自然弯补偿热伸缩,直线段过长则应设置补偿器。补偿器型式、规格、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预拉伸。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检查。6.2.3  热水供应系统竣工后必须进行冲洗。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一般项目6.2.4  管道安装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检验方法: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6.2.5  温度控制器及阀门应安装在便于观察和维护的位置。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2.6  热水供应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2.8  的规定。6.2.7  热水供应系统管道应保温(浴室内明装管道除外),保温材料、厚度、保护壳等应符合设计规定。保温层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4.8  的规定。  6.3  辅助设备安装主控项目6.3.1  在安装太阳能集热器玻璃前,应对集热排管和上、下集管作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  倍。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10min  内压力不降,不渗不漏。6.3.2  热交换器应以工作压力的1.5  倍作水压试验。蒸汽部分应不低于蒸汽供汽压力加0.3MPa;热水部分应不低于0.4MPa。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10min  内压力不降,不渗不漏。6.3.3  水泵就位前的基础混凝土强度、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对照图纸用仪器和尺量检查。6.3.4  水泵试运转的轴承温升必须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规定。检验方法:温度计实测检查。6.3.5  敞口水箱的满水试验和密闭水箱(罐)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与本规范的规定。检验方法:满水试验静置24h,观察不渗不漏;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10min  压力不降,不渗不漏。一般项目6.3.6  安装固定式太阳能热水器,朝向应正南。如受条件限制时,其偏移角不得大于15°。集热器的倾角,对于春、夏、秋三个季节使用的,应采用当地纬度为倾角;若以夏季为主,可比当地纬度减少10°。检验方法:观察和分度仪检查。6.3.7  由集热器上、下集管接往热水箱的循环管道,应有不小于5‰的坡度。检验方法:尺量检查。6.3.8  自然循环的热水箱底部与集热器上集管之间的距离为0.3~1.0m。检验方法:尺量检查。6.3.9  制作吸热钢板凹槽时,其圆度应准确,间距应一致。安装集热排管时,应用卡箍和钢丝紧固在钢板凹槽内。检验方法:手扳和尺量检查。6.3.10  太阳能热水器的最低处应安装泄水装置。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3.11  热水箱及上、下集管等循环管道均应保温。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3.12  凡以水作介质的太阳能热水器,在0℃以下地区使用,应采取防冻措施。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3.13  热水供应辅助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4.7  的规定。6.3.14  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14  的规定。7  卫生器具安装9  室外给水管网安装9.1  一般规定9.1.1  本章适用于民用建筑群(住宅小区)及厂区的室外给水管网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9.1.2  输送生活给水的管道应采用塑料管、复合管、镀锌钢管或给水铸铁管。塑料管、复合管或给水铸铁管的管材、配件,应是同一厂家的配套产品。9.1.3  架空或在地沟内敷设的室外给水管道其安装要求按室内给水管道的安装要求执行。塑料管道不得露天架空铺设,必须露天架空铺设时应有保温和防晒等措施。9.1.4  消防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的安装位置、型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9.2  给水管道安装主控项目9.2.1  给水管道在埋地敷设时,应在当地的冰冻线以下,如必须在冰冻线以上铺设时,应做可靠的保温防潮措施。在无冰冻地区,埋地敷设时,管顶的覆土埋深不得小于500mm,穿越道路部位的埋深不得小于700mm。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9.2.2  给水管道不得直接穿越污水井、化粪池、公共厕所等污染源。检验方法:观察检查。9.2.3  管道接口法兰、卡扣、卡箍等应安装在检查井或地沟内,不应埋在土壤中。检验方法:观察检查。9.2.4  给水系统各种井室内的管道安装,如设计无要求,井壁距法兰或承口的距离:管径小于或等于450mm  时,不得小于250mm;管径大于450mm  时,不得小于350mm。检验方法:尺量检查。9.2.5  管网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  倍,但不得小于0.6MPa。检验方法:管材为钢管、铸铁管时,试验压力下10min  内压力降不应大于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应保持不变,不渗不漏;管材为塑料管时,试验压力下,稳压1h  压力降不大于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应保持不变,不渗不漏。9.2.6  镀锌钢管、钢管的埋地防腐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规定时,可按表9.2.6的规定执行。卷材与管材间应粘贴牢固,无空鼓、滑移、接口不严等。检验方法:观察和切开防腐层检查。9.2.7  给水管道在竣工后,必须对管道进行冲洗,饮用水管道还要在冲洗后进行消毒,满足饮用水卫生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冲洗水的浊度,查看有关部门提供的检验报告。一般项目9.2.8  管道的坐标、标高、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2.8的规定。9.2.9  管道和金属支架的涂漆应附着良好,无脱皮、起泡、流淌和漏涂等缺陷。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9.2.10  管道连接应符合工艺要求,阀门、水表等安装位置应正确。塑料给水管道上的水表、阀门等设施其重量或启闭装置的扭矩不得作用于管道上,当管径≥50mm  时必须设独立的支承装置。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9.2.11  给水管道与污水管道在不同标高平行敷设,其垂直间距在500mm  以内时,给水管管径小于或等于200mm  的,管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1.5m;管径大于200mm的,不得小于3m。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9.2.12  铸铁管承插捻口连接的对口间隙应不小于3mm,最大间隙不得大于表9.2.12的规定。检验方法:尺量检查。9.2.13  铸铁管沿直线敷设,承插捻口连接的环型间隙应符合表9.2.13  的规定;沿曲线敷设,每个接口允许有2°转角。检验方法:尺量检查。9.2.14  捻口用的油麻填料必须清洁,填塞后应捻实,其深度应占整个环型间隙深度的1/3。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9.2.15  捻口用水泥强度应不低于32.5MPa,接口水泥应密实饱满,其接口水泥面凹入承口边缘的深度不得大于2mm。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9.2.16  采用水泥捻口的给水铸铁管,在安装地点有侵蚀性的地下水时,应在接口处涂抹沥清防腐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9.2.17  采用橡胶圈接口的埋地给水管道,在土壤或地下水对橡胶圈有腐蚀的地段,在回填土前应用沥青胶泥、沥青麻丝或沥青锯末等材料封闭橡胶圈接口。橡胶圈接口的管道,每个接口的最大偏转角不得超过表9.2.17  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9.3  消防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安装主控项目9.3.1  系统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  倍,但不得小于0.6MPa。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10min  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压力保持不变,不渗不漏。9.3.2  消防管道在竣工前,必须对管道进行冲洗。检验方法:观察冲洗出水的浊度。9.3.3  消防水泵接合器和消火栓的位置标志应明显,栓口的位置应方便操作。消防水泵接合器和室外消火栓当采用墙壁式时,如设计未要求,进、出水栓口的中心安装高度距地面应为1.10m,其上方应设有防坠落物打击的措施。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一般项目9.3.4  室外消火栓和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各项安装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栓口安装高度允许偏差为±20mm。检验方法:尺量检查。9.3.5  地下式消防水泵接合器顶部进水口或地下式消火栓的顶部出水口与消防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得大于400mm,井内应有足够的操作空间,并设爬梯。寒冷地区井内应做防冻保护。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9.3.6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全阀及止回阀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阀门启闭应灵活。检验方法:现场观察和手扳检查。9.4  管沟及并室主控项目9.4.1  管沟的基层处理和井室的地基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9.4.2  各类井室的井盖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有明显的文字标识,各种井盖不得混用。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9.4.3  设在通车路面下或小区道路下的各种井室,必须使用重型井圈和井盖,井盖上表面应与路面相平,允许偏差为±5mm。绿化带上和不通车的地方可采用轻型井圈和井盖,井盖的上表面应高出地坪50mm,并在井口周围以2%的坡度向外做水泥砂浆护坡。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9.4.4  重型铸铁或混凝土井圈,不得直接放在井室的砖墙上,砖墙上应做不少于80mm  厚的细石混凝土垫层。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一般项目9.4.5  管沟的坐标、位置、沟底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9.4.6  管沟的沟底层应是原土层,或是夯实的回填土,沟底应平整,坡度应顺畅,不得有尖硬的物体、块石等。检验方法:观察检查。9.4.7  如沟基为岩石、不易清除的块石或为砾石层时,沟底应下挖100~200mm,填铺细砂或粒径不大于5mm  的细土,夯实到沟底标高后,方可进行管道敷设。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9.4.8  管沟回填土,管顶上部200mm  以内应用砂子或无块石及冻土块的土,并不得用机械回填;管顶上部500mm  以内不得回填直径大于100mm  的块石和冻土块;500mm  以上部分回填土中的块石或冻土块不得集中。上部用机械回填时,机械不得在管沟上行走。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9.4.9  井室的砌筑应按设计或给定的标准图施工。井室的底标高在地下水位以上时,基层应为素土夯实;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基层应打100mm  厚的混凝土底板。砌筑应采用水泥砂浆,内表面抹灰后应严密不透水。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9.4.10  管道穿过井壁处,应用水泥砂浆分二次填塞严密、抹平,不得渗漏。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4.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检验和检测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  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及阀门水压试验。2  排水管道灌水、通球及通水试验。3  雨水管道灌水及通水试验。4  给水管道通水试验及冲洗、消毒检测。5  卫生器具通水试验,具有溢流功能的器具满水试验。6  地漏及地面清扫口排水试验。7  消火栓系统测试。8  采暖系统冲洗及测试。9  安全阀及报警联动系统动作测试。10  锅炉48h  负荷试运行。14.0.3  工程质量验收文件和记录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  开工报告。2  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及洽商记录。3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4  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验收单。5  隐蔽工程验收及中间试验记录。6  设备试运转记录。7  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检验和检测记录。8  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9  竣工图。
bingdaoyu16 2024-05-09

扩展回答

1

给排水施工验收规范是什么

建筑竣工后给排水施工验收规范是什么,要根据哪条标准来执行

7

给排水施工验收规范是什么谁知道这个的

建筑竣工后给排水施工验收规范是什么,要根据哪条标准来执行

8

给排水施工验收规范是什么有什么值得注意的

建筑竣工后给排水施工验收规范是什么,要根据哪条标准来执行

9

给排水验收规范有哪些标准是什么

请问这个要怎么验收,规范有哪些?谢谢

10

给排水验收规范有哪些

请问这个要怎么验收,规范有哪些?谢谢

热门问答

装修专题

页面运行时间: 0.1243269443512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