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房的楼层空间高度标准
住宅层高不应高于2.80m。
卧室、起居室的净高不应低于2.40m,其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m。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时,其一半面积的净高不应低于2.10m,其余部分最低处高度不宜低于1.5m。
厨房的净高不应低于2.20m,卫生间、厕所、贮藏室的净高不应低于2m。
卫生间、厕所内采用蹲式大便器时,其蹲位处地面距上部存水弯的净高不应低于1.90m。
2、容积率、绿化率国家标准
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化率应不低于30%。
3、房屋公摊面积标准
关于商品房的公摊面积,国家没有相关规定,但按照《房产测量规范》规定:应当列入共有面积进行分摊的有: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因此,凡是上述设施齐全的,其分摊面积即相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