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程序是怎样的

2024-06-20 10:01:29 (19分钟前 更新) 389 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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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程序:
1、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及时公告。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与补偿进行宣传、解释。 
2、送达后,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议可诉,最短时间是3个月。 
3、被征收人选择补偿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房屋产权调换。其中,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政府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计算、结清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政府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政府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4、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5、补偿协议订立后政府根据补偿协议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被征收人在补偿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房屋征收程序:
1、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及时公告。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与补偿进行宣传、解释。 
2、送达后,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议可诉,最短时间是3个月。 
3、被征收人选择补偿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房屋产权调换。其中,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政府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计算、结清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政府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政府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4、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5、补偿协议订立后政府根据补偿协议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被征收人在补偿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丹儿你个丹儿 2024-06-20
整个征收补偿程序流程较多,很难几句话讲清楚,总的来说政府要下设一个征收管理办公室,由这个办公室主持征收管理日常工作,征收的具体工作可以分配给具有征收资质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服务机构,从征收调查到评估、出台征收方案、补偿、签订协议、搬迁、拆除、安置等事务均必须按国务院590号令精神办理。
整个征收补偿程序流程较多,很难几句话讲清楚,总的来说政府要下设一个征收管理办公室,由这个办公室主持征收管理日常工作,征收的具体工作可以分配给具有征收资质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服务机构,从征收调查到评估、出台征收方案、补偿、签订协议、搬迁、拆除、安置等事务均必须按国务院590号令精神办理。
黄小仙128 2024-06-07
房屋征收决定程序的12个环节  根据宪法和物权法的规定,征收决定的作出必需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国务院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弥补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程序方面的法律空白。为此谨归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这方面规定的12个环节如下:  1.对征收范围的确定  建设项目的立项需要选址,选择地址无疑要对拟征收范围内建筑、居民、环境等社情、民情进行调查摸底,进行比较,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从而选择征收成本最低、对被征收人影响最小和公共利益最大的方案,为制定补偿方案提供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规定:“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要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  2.进行规划审查和计划的编订  项目在选址后就要进行规划审查,发现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不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应当喊停。如是规划依法可以调整,应按照法定程序变更规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确需征收房屋的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方可实施下一步工作。  3.建设项目的立项  既然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是为了用地,所以用地项目依法立项是第一关。在该项目报请立项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根据行政法的比例原则,确定最佳方案。  4.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前需要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征收方案和补偿方案两方面,具体内容应当有征收的详细理由、如何补偿、补偿的落实等诸多方面。  5.论证征收补偿方案  条例规定对于征收补偿方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论证。有关部门,广义的理解则是实现公共利益有关系的部门都应当参加。比如是一个环境保护项目,那么环保部门则应当参加。是一个教育项目,那么教育部门则应当参加。狭义的理解,则至少是立项、土地、规划等部门必须参加。既然是论证,那么在形式上论证会应当形成论证报告供政府参考。  6.对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  除了论证,条例规定对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前则应当公布征收补偿方案,至于公布的形式应当以保证公众能知晓。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少于三十日。
房屋征收决定程序的12个环节  根据宪法和物权法的规定,征收决定的作出必需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国务院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弥补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程序方面的法律空白。为此谨归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这方面规定的12个环节如下:  1.对征收范围的确定  建设项目的立项需要选址,选择地址无疑要对拟征收范围内建筑、居民、环境等社情、民情进行调查摸底,进行比较,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从而选择征收成本最低、对被征收人影响最小和公共利益最大的方案,为制定补偿方案提供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中规定:“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要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  2.进行规划审查和计划的编订  项目在选址后就要进行规划审查,发现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不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应当喊停。如是规划依法可以调整,应按照法定程序变更规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确需征收房屋的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方可实施下一步工作。  3.建设项目的立项  既然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是为了用地,所以用地项目依法立项是第一关。在该项目报请立项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根据行政法的比例原则,确定最佳方案。  4.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前需要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征收方案和补偿方案两方面,具体内容应当有征收的详细理由、如何补偿、补偿的落实等诸多方面。  5.论证征收补偿方案  条例规定对于征收补偿方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论证。有关部门,广义的理解则是实现公共利益有关系的部门都应当参加。比如是一个环境保护项目,那么环保部门则应当参加。是一个教育项目,那么教育部门则应当参加。狭义的理解,则至少是立项、土地、规划等部门必须参加。既然是论证,那么在形式上论证会应当形成论证报告供政府参考。  6.对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  除了论证,条例规定对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前则应当公布征收补偿方案,至于公布的形式应当以保证公众能知晓。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少于三十日。
南南南南者 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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