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火栓的建筑物,每层均应设置,通一座建筑内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消火栓,一般应采用栓口直径65mm的消火栓,喷嘴口径不小于19mm和长度不超过25mm的水带,室内消火栓应设在走道、楼梯附近等明显易于取用地点,不论单层、多层或高层建筑,均应保证相邻消火栓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的任何部位,为了作用到一个消火栓受到火灾威胁时,其相邻的另一个消火栓仍能保护室内任何部位。故每个消火栓仍按一支水枪计算。因此,只能采用单栓、单口消火栓,而不能采用单栓,双口消火栓。当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m,且体积小于或等于5000m3库房,可采用一支水枪的充实水柱达到室内任何部位。
(2)在灭火中,充实水柱(又称充实水流)的基本概念时:具有充实核心段的水射流。水枪的充实水柱长度应通过水力计算确定,一般建筑不应小于7m。甲、乙类厂房、超过4层的厂房和库房,以及超过6层的多层民用建筑和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0m,高层工业建筑、高架库房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3m。
(3) 室内消火栓的布置间距:
室内消火栓的布置间距由计算确定,但为了防止布置的不合理,保证灭火使用的可靠性,规定室内消火栓的最大布置间距为:高层工业与民用建筑,高架库房,甲、乙类厂房,不应超过30m,其他单层建筑和多层建筑,包括高层民用建筑的裙房等,不应超过5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