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气混凝土砌块原料及使用量标准 一、加气混凝土砌块原料 1.水泥 水泥应按品种、强度等级(标号)分别堆放,并应保持干燥。当遇水泥强度等级(标号)不明或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试验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2.砂 宜用中砂,井应过筛,且不得含有草根等杂物。砂中含泥量,对于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5%;对于强度等级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经试配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时.含泥M可适当放宽。 3.石灰膏 块状生石灰熟化成石灰膏时,应采用孔洞不大于3mm x3mm网过滤,熟化时间不少于7d;对于磨细生石灰粉.其熟化时间不得小于2d。沉淀池中贮存的石灰青,应防止干燥、冻结和污染。严禁使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消石灰粉不得直接使用于砂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