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含水率的测定方法是什么

2024-06-10 11:20:41 (11分钟前 更新) 552 1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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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固体、挥发性总固体)的测定
1.  先将洗净灼烧至恒重(600℃条件下大约60min)的坩埚称重G1;
2.  用量移液管量取10ml污泥,放入坩埚,将坩埚放入105℃的烘箱中烘烤24小时后取出,放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然后称重G2;
3.  将坩埚放入600℃的马弗炉中灼烧2小时,取出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重G3;
4.  用G2-G1除以污泥的体积得到污泥的TS;
5.  用G2-G3除以污泥的体积得到污泥的VS。
1.总固体、挥发性总固体)的测定
1.  先将洗净灼烧至恒重(600℃条件下大约60min)的坩埚称重G1;
2.  用量移液管量取10ml污泥,放入坩埚,将坩埚放入105℃的烘箱中烘烤24小时后取出,放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然后称重G2;
3.  将坩埚放入600℃的马弗炉中灼烧2小时,取出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重G3;
4.  用G2-G1除以污泥的体积得到污泥的TS;
5.  用G2-G3除以污泥的体积得到污泥的VS。
框框拆拆远行车 2024-06-10
1.  先将洗净灼烧的坩埚称重G1;
2.  用移液管取10ml污泥,放入离心管中,放入离心机中以5000rpm离心5分钟;
3.  倒出上清液,将管中污泥取出放入坩埚,用蒸馏水冲洗,冲洗水倒入坩埚,将坩埚放入105℃的烘箱中烘烤24小时后取出,放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然后称重G4;
4.  将坩埚放入600℃的马弗炉中灼烧2小时,取出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重G5;
5.  用G4-G1除以污泥的体积得到污泥的SS;
6.  用G4-G5除以污泥的体积得到污泥的VSS。
1.  先将洗净灼烧的坩埚称重G1;
2.  用移液管取10ml污泥,放入离心管中,放入离心机中以5000rpm离心5分钟;
3.  倒出上清液,将管中污泥取出放入坩埚,用蒸馏水冲洗,冲洗水倒入坩埚,将坩埚放入105℃的烘箱中烘烤24小时后取出,放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然后称重G4;
4.  将坩埚放入600℃的马弗炉中灼烧2小时,取出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重G5;
5.  用G4-G1除以污泥的体积得到污泥的SS;
6.  用G4-G5除以污泥的体积得到污泥的VSS。
纯爱火乐 2024-06-01
你好,污泥含水率的测定方法是
1.总固体、挥发性总固体)的测定
2.悬浮固体、挥发性悬浮固体的测定
你好,污泥含水率的测定方法是
1.总固体、挥发性总固体)的测定
2.悬浮固体、挥发性悬浮固体的测定
会员2764311 2024-05-29
1.    先将洗净灼烧的坩埚称重G1;  2.    用移液管取10ml污泥,放入离心管中,放入离心机中以5000rpm离心5分钟;  3.    倒出上清液,将管中污泥取出放入坩埚,用蒸馏水冲洗,冲洗水倒入坩埚,将坩埚放入105℃的烘箱中烘烤24小时后取出,放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然后称重G4;  4.    将坩埚放入600℃的马弗炉中灼烧2小时,取出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重G5;  5.    用G4-G1除以污泥的体积得到污泥的SS;  6.    用G4-G5除以污泥的体积得到污泥的VSS。
1.    先将洗净灼烧的坩埚称重G1;  2.    用移液管取10ml污泥,放入离心管中,放入离心机中以5000rpm离心5分钟;  3.    倒出上清液,将管中污泥取出放入坩埚,用蒸馏水冲洗,冲洗水倒入坩埚,将坩埚放入105℃的烘箱中烘烤24小时后取出,放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然后称重G4;  4.    将坩埚放入600℃的马弗炉中灼烧2小时,取出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重G5;  5.    用G4-G1除以污泥的体积得到污泥的SS;  6.    用G4-G5除以污泥的体积得到污泥的VSS。
欧阳安Muse 2024-05-26
《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四条  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
《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四条  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
mimi若闻 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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