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是强制执行性标准:建筑物防雷设施应包括接地体、引下线、避雷网格、避雷带、避雷针、均压环、等电位、避雷器共八个技术环节。
规范中对有些建筑物仅指出大于预计雷击次数XX次/每年,而归属二类或三类防雷建筑物。对于这些规定,在设计中仅凭直观感觉和经验,就不能明确确定其建筑物所属防雷类别,使应做二类防雷误做成三类,应做三类防雷而没做,结果是对建成的建筑物造成一定的隐患。这就有必要据当地的年平均雷暴日及建筑物所在地的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进行详细的研究并做出相应的计算,来确定防雷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