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设计、施工应选用低毒性、低污染的装饰装修材料。
对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有要求的,可按有关规定对5.0.1条的内容全部或部分进行检测,其污染物浓度限值应符合表9-1的要求。
表 住宅装饰装修后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值
室内环境污染物 单位 浓度限值
氡 (Bq/m3) ≤200
甲醛 (mg/m3) ≤0.08
苯 (mg/m3) ≤0.09
氨 (mg/m3) ≤0.20
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Bq/m3) ≤0.50
防水工程
防水施工宜采用涂膜防水。
防水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
防水工程应在地面、墙面隐蔽工程完毕并经检查验收后进行。其施工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施工时应设置安全照明、并保持通风。
施工环境温度应符合防水材料的技术要求,并宜在5摄氏度以上。
防水工程应做两次蓄水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