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校准程序:7.1 检查校准室环境温度、湿度是否在校准环境条款规定范围内;若超出环境范围要求,则使用相应之设施加以调节,直到环境达到校准环境规定范围内为止,并记录校准时温/湿度值于校准报告上。7.2 检查卡尺外观有无损伤,卡尺是否能够调零。7.3 若外观无损伤,则选择如下长度之量块,在玻璃平面用卡尺度量。说明:(1)若无以上长度之量块,可用多块量块在玻璃平面组合成以上刻度后用卡尺校准。(2)若卡尺规格不同于上表范围,则选择如下校准点:A:卡尺的0刻度;B:卡尺最大量程的5%;C:卡尺最大量程的25%,D:卡尺最大量程的50%;E:卡尺最大量程的95%。7.4 校准时每个校准刻度重复量度量块5次,并计算平均值,记录在校准报告内。7.5 计算仪器的不确定度及误差,并判定卡尺是否符合要求,若合格则在该卡尺上贴上《合格证》;若不合格则将该卡尺交仓库封存,由行政组织外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