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内目标市场和国外市场,从苜蓿产业化发展程度、产品数量、商品率水平、地理位置和物流成本等综合竞争能力的角度,将国内草业企业分为四个优势群。第一优势群由华北平原,如北京、河北和山东的企业组成,其草产品数量大、质量好、商品率高,市场占有率很高,综合竞争力最强。第二优势群由辽宁、内蒙和山西的企业组成,其价格低、质量较好,产业化发展水平较低,但具有强劲的发展势头。第三优势群由甘肃、宁夏和陕西的企业组成,其气候和土壤非常适合苜蓿生长,雨水少,产品质量很好,产业化水平较高,生产数量大,仅在运输能力及其成本上处于劣势。第四优势群由新疆的企业组成,其气候和土壤非常适合苜蓿生长。但加工企业少,缺乏现代草业经营的意识,收获加工机械极少,种植面积大,而管理较粗放,传统的种草意识占主导地位,多为散草,商品化率在全国属最低,牧草市场发育不足,产业化生产水平不高(杨茁萌,2004)。2003年,全国用于生产苜蓿商品草产品,并进入流通的苜蓿种植面积有50万亩左右,其中北京地区5万亩,河北黄骅、沧州等地有10万亩,山东有5万亩,甘肃有15万亩,宁夏有5万亩,全国年可生产苜蓿草产品(包括草捆、草块和颗粒)30万吨左右,是我国苜蓿发展的鼎盛时期,而当时的市场需求年不足10万吨,处于供大于求局面。甘肃的苜蓿产品直到第一和第二优势群的产品销售了80%时才能占据市场,对甘肃的苜蓿产业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