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权转让有什么条件

2024-06-21 00:30:35 (39分钟前 更新) 95 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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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一条  :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承包经营户必须经发包方同意方可转让,否则是无效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一条  :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承包经营户必须经发包方同意方可转让,否则是无效的。
初夏红豆冰 2024-06-21
1、转让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2、经发包方同意。
3、受让方应该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
1、转让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2、经发包方同意。
3、受让方应该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
动漫设计师 2024-06-10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按该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条件有:1、转让方必须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只有农民可以完全不依土地为生活来源的时候,才允许其转让。其限制承包方不得随意转让的目的是保障承包方的基本生活来源,使耕者有其田。2、须经发包方同意。规定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经发包方同意,而不像转包、出租和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只需要向发包方备案即可。这是因为一方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使得原承包关系终止,发包方与受让方要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因此发包方必须审查转让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是否有非农职业或稳定收入来源;审查受让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土地承包主体资格,是否具有承包经营能力,直接关系到承包合同的履行。3、受让方应当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即一是受让方必须是农户,二是受让方受让承包经营权后必须从事农业生产,不得从事非农建设。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按该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条件有:1、转让方必须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只有农民可以完全不依土地为生活来源的时候,才允许其转让。其限制承包方不得随意转让的目的是保障承包方的基本生活来源,使耕者有其田。2、须经发包方同意。规定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经发包方同意,而不像转包、出租和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只需要向发包方备案即可。这是因为一方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使得原承包关系终止,发包方与受让方要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因此发包方必须审查转让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是否有非农职业或稳定收入来源;审查受让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土地承包主体资格,是否具有承包经营能力,直接关系到承包合同的履行。3、受让方应当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即一是受让方必须是农户,二是受让方受让承包经营权后必须从事农业生产,不得从事非农建设。
enjoyduola 2024-05-30
1、转让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2、经发包方同意。
3、受让方应该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
4、签署转让合同,双方公平、公正、自愿买卖
5、办理土地流转相关手续,
1、转让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2、经发包方同意。
3、受让方应该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
4、签署转让合同,双方公平、公正、自愿买卖
5、办理土地流转相关手续,
柏林熊77 2024-05-26
1、转让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2、经发包方同意。
3、受让方应该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自愿联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  
  
    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三章  其他方式的承包  
  
    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
1、转让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2、经发包方同意。
3、受让方应该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自愿联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  
  
    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三章  其他方式的承包  
  
    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
女王大人过司考 202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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