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转让价格怎么算

2024-05-27 03:13:57 (34分钟前 更新) 551 7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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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管理,规范土地出让价格,促进高新区的建设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市区基准地价和地价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基准地价:
  凡符合高新区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用地出让基准地价16万元/亩。
  为支持工业项目,采取以下政策予以优惠:
  1、投资额在400万美元以上,注册资金在200万美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和经省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项目,其土地出让价格在基准地价基础上优惠10%;投资额在400万美元以下,注册资本在200万美元以下的一般性工业项目,执行基准地价。
  2、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后3日内交齐土地出让金及各种税费的,出让金再优惠10%。
  3、对全市产业结构调整有较大影响,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高新技术工业项目,土地出让价格由高新区管委会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出让地价原则不低于土地征用价格,差额部分由高新区财政补贴。
  4、土地使用金每年1元/平方米。一般性工业项目用地使用金免5年;高新技术项目土地使用金免10年,期满后逐年缴纳。
  5、土地交易契税以基准地价计征。
  二、商业用地土地出让基准地价:
  商业用地土地出让基准地价为38.6万元/亩。
  1、商服业用地采取招标拍卖方式供应土地。
  2、沿建设北路两侧商业用地地价幅度在40-42.7万元/亩。
  3、沿龙泽北路等城市其它主干道路两侧的商业用地地价幅度在38.6-40万元/亩。
  4、在高新区内其它的商业用地根据土地的坐落、配套等条件,地价按38.6万元/亩执行。
  5、土地使用金每年1元/平方米,自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逐年缴纳。
  三、住宅用地土地出让基准地价:
  住宅用地基准地价28万元/亩。采取招标、拍卖方式供应土地,土地出让价格以最后竟价为准。
  1、一般性住宅用地28-30万元/亩。
  2、公寓等高档住宅用地31-33万元/亩。
  3、土地使用金每年1元/平方米,开发建设单位缴纳,分户确权后由受让方按分摊土地面积和使用年限一次性缴纳。
  四、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土地划拨条件的项目或用地项目代征的土地,过有土地划拨费为10万元/亩,如征地地价高于国有土地划拨标准的,则按征地地价标准交纳。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文件执行前高新区出台的有关土地出让价格  的文件即行废止。
  六、本规定由高新技术开发区土地分局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国土资源局
  -------------------------
  这是某地的政策,具体还要结合你本地的政策才可以
  希望对你有帮助
提问者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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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管理,规范土地出让价格,促进高新区的建设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市区基准地价和地价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基准地价:
  凡符合高新区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用地出让基准地价16万元/亩。
  为支持工业项目,采取以下政策予以优惠:
  1、投资额在400万美元以上,注册资金在200万美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和经省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项目,其土地出让价格在基准地价基础上优惠10%;投资额在400万美元以下,注册资本在200万美元以下的一般性工业项目,执行基准地价。
  2、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后3日内交齐土地出让金及各种税费的,出让金再优惠10%。
  3、对全市产业结构调整有较大影响,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高新技术工业项目,土地出让价格由高新区管委会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出让地价原则不低于土地征用价格,差额部分由高新区财政补贴。
  4、土地使用金每年1元/平方米。一般性工业项目用地使用金免5年;高新技术项目土地使用金免10年,期满后逐年缴纳。
  5、土地交易契税以基准地价计征。
  二、商业用地土地出让基准地价:
  商业用地土地出让基准地价为38.6万元/亩。
  1、商服业用地采取招标拍卖方式供应土地。
  2、沿建设北路两侧商业用地地价幅度在40-42.7万元/亩。
  3、沿龙泽北路等城市其它主干道路两侧的商业用地地价幅度在38.6-40万元/亩。
  4、在高新区内其它的商业用地根据土地的坐落、配套等条件,地价按38.6万元/亩执行。
  5、土地使用金每年1元/平方米,自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逐年缴纳。
  三、住宅用地土地出让基准地价:
  住宅用地基准地价28万元/亩。采取招标、拍卖方式供应土地,土地出让价格以最后竟价为准。
  1、一般性住宅用地28-30万元/亩。
  2、公寓等高档住宅用地31-33万元/亩。
  3、土地使用金每年1元/平方米,开发建设单位缴纳,分户确权后由受让方按分摊土地面积和使用年限一次性缴纳。
  四、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土地划拨条件的项目或用地项目代征的土地,过有土地划拨费为10万元/亩,如征地地价高于国有土地划拨标准的,则按征地地价标准交纳。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文件执行前高新区出台的有关土地出让价格  的文件即行废止。
  六、本规定由高新技术开发区土地分局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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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某地的政策,具体还要结合你本地的政策才可以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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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李大妈 2024-05-27
根据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从今年起全国范围内的工业用地分为十五等,每个等级均有一个最低出让价格。
每个地方都不一样,现在以厦门为例
厦门市海沧区、湖里区、思明区、集美区等都属于四等,每平米工业用地最低价格480元。    
       据悉,此《标准》是市、县人民政府出让工业用地,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时必    须执行的最低控制标准。低于最低价标准出让工业用地,或以各种形式给予补贴或返还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标准》对全国各市、县都划分了等级,其中只有北京和上海的部分地区属于一等工业用地,每平米最低840元;而新疆和宁夏的部分地区属于十五等,最低每平米60元。
根据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从今年起全国范围内的工业用地分为十五等,每个等级均有一个最低出让价格。
每个地方都不一样,现在以厦门为例
厦门市海沧区、湖里区、思明区、集美区等都属于四等,每平米工业用地最低价格480元。    
       据悉,此《标准》是市、县人民政府出让工业用地,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时必    须执行的最低控制标准。低于最低价标准出让工业用地,或以各种形式给予补贴或返还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标准》对全国各市、县都划分了等级,其中只有北京和上海的部分地区属于一等工业用地,每平米最低840元;而新疆和宁夏的部分地区属于十五等,最低每平米60元。
L..好菇凉 2024-05-20
工业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底价和成交价格均不得低于所在地土地价格
工业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底价和成交价格均不得低于所在地土地价格
七月小太阳 2024-05-17
亲,你好。根据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从今年起全国范围内的工业用地分为十五等,每个等级均有一个最低出让价格。  每个地方都不一样,现在以厦门为例  厦门市海沧区、湖里区、思明区、集美区等都属于四等,每平米工业用地最低价格480元。                  据悉,此《标准》是市、县人民政府出让工业用地,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时必      须执行的最低控制标准。低于最低价标准出让工业用地,或以各种形式给予补贴或返还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标准》对全国各市、县都划分了等级,其中只有北京和上海的部分地区属于一等工业用地,每平米最低840元;而新疆和宁夏的部分地区属于十五等,最低每平米60元。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
亲,你好。根据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从今年起全国范围内的工业用地分为十五等,每个等级均有一个最低出让价格。  每个地方都不一样,现在以厦门为例  厦门市海沧区、湖里区、思明区、集美区等都属于四等,每平米工业用地最低价格480元。                  据悉,此《标准》是市、县人民政府出让工业用地,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时必      须执行的最低控制标准。低于最低价标准出让工业用地,或以各种形式给予补贴或返还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标准》对全国各市、县都划分了等级,其中只有北京和上海的部分地区属于一等工业用地,每平米最低840元;而新疆和宁夏的部分地区属于十五等,最低每平米60元。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
胃食眉眉 2024-05-15
首先要看你们公司地块的具体情况,针对一下情况,对转让有明确的规定:  1、超出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未建有厂房的土地,不能直接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必须先按闲置土地处置程序作出处置,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足额收取闲置费后,再另行安排新工业项目。
2、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又未超两年的,并且投资(扣除土地成本)未达到投资总额25%的不得转让,若不继续开发建设应交纳闲置费后,收回土地使用权。
3、凡享受政府用地优惠政策的工业用地已完成厂房建设(含投资超总额25%)的工业用地,必须按原享受的优惠地价标准上限,交足差额土地出让金,并变更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使用权终止日期不变)后方可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4、已办理金融抵押的工业用地不得转让。、有第1、2、3项情形的,按上述规定结合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金融机构抵债土地处置的若干意见》的意见办理。
5、按司法程序被法院查封的工业用地,未经人民法院裁定不得办理转让。
6、实际已将工业用地改作其他用途的不得直接办理转让,必须按违法用地处理,追缴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转让或收回土地使用权。
7、共同共有土地使用权,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不得转让。
8、土地权属有争议的不得转让。
9、政府已列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不得转让。
首先要看你们公司地块的具体情况,针对一下情况,对转让有明确的规定:  1、超出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未建有厂房的土地,不能直接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必须先按闲置土地处置程序作出处置,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足额收取闲置费后,再另行安排新工业项目。
2、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又未超两年的,并且投资(扣除土地成本)未达到投资总额25%的不得转让,若不继续开发建设应交纳闲置费后,收回土地使用权。
3、凡享受政府用地优惠政策的工业用地已完成厂房建设(含投资超总额25%)的工业用地,必须按原享受的优惠地价标准上限,交足差额土地出让金,并变更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使用权终止日期不变)后方可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4、已办理金融抵押的工业用地不得转让。、有第1、2、3项情形的,按上述规定结合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金融机构抵债土地处置的若干意见》的意见办理。
5、按司法程序被法院查封的工业用地,未经人民法院裁定不得办理转让。
6、实际已将工业用地改作其他用途的不得直接办理转让,必须按违法用地处理,追缴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转让或收回土地使用权。
7、共同共有土地使用权,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不得转让。
8、土地权属有争议的不得转让。
9、政府已列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不得转让。
fishmoon00 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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