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封存,本人及其配偶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清偿或担保的借款人有还款逾期6期以上等行为的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一)离休、退休的。
(二)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并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一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四)因企业转制,职工买断工龄一次性安置的。
(五)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
(六)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
(七)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定居的。
(八)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