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积金购房条件;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4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5 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 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7 离休、退休的;
8 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9 本市无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