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还贷能力计算计算公式:贷款额度=[借款人月工资总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借款人配偶月工资总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配偶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月)×借款期限其中,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月缴金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还贷能力系数按不同借款期限确定,10年以内(含10年)为35%,10至20年(含20年)为40%,20年至30年为45%。
2、按照房屋价格计算计算公式: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比例 其中,贷款比例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来确定,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或其他已取《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价款(住房评估价值)的80%;购买危改还迁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合作建房、公有现住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价款(住房评估价值)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