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住房公积金的利息计算是这样规定的:上年度归集缴交的公积金余额,按三个月定期存款的年利率(目前为2.60%)结息,当年度归集的按活期利率(目前为0.35%)结息。结算日期是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
一)定期存款利息计算方法
定期部分应得利息为上年度结转数即7月1日结转金额(含利息),乘以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1.71%,即应得定期利息=定期部分存款余额×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
定期部分应得利息=定期部分存款余额×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32480.14×1.71%=555.41元
(二)活期存款利息计算方法
活期部分采用“累计日积数法”计算利息,应得利息=累计日积数×活期日利率,即活期利息=活期进账数额×天数×活期年利率/3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