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缴纳最低标准:
1.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64.2元≤缴存额度≤1890.12元
2.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非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64.2元≤缴存额度≤2362.65元
3.成都市其他区(市)县(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72元≤缴存额度≤1890.12元
4.成都市其他区(市)县(非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72元≤缴存额度≤2362.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