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订《付款约定书》:房屋买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号;房屋卖方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契证》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经管理中心审核买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买卖双方签订《付款约定书》;
2、申请: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3、审批:管理中心负责对借款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初审、审核、审批;
4、签订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保险、公证手续;
5、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借款申请人携借款合同到受托银行,经审批、盖章后送办证中心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6、发放贷款:管理中心收妥《房屋他项权证》后,通知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7、还款: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按月还本付息;
8、终止: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借款合同终止,并注销抵押登记。